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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產興業
鎖定
殖產興業,是日本在明治維新時期提出的三大政策之一。
- 中文名
- 殖產興業
- 提出時期
- 日本明治維新
- 作 用
- 加速了日本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 推行機構
- 工部省和內務省
- 日 譯
- しょくさんこうぎょう
- 具體措施
- 廢除各地關卡、推行“勸農”政策等
殖產興業具體措施
殖產興業政策的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3)引進西方先進技術和設備,改造原有技術和工具;同時,注意創辦民品工業。
(4)採用獎勵、保護等多種方式,鼓勵優質新產品和發明創新;舉辦交流會、博覽會,以推廣先進技術。
(5)推行“勸農”政策。
(7)獎勵國產,鼓勵國貨出口。
明治政府自19世紀80年代起,立足本國實際,認為引進必須結合國情,西方經驗不能照搬。
明治時代,日本在發展近代資本主義、大力引進外國先進技術的同時,廣為延聘外國各行各業專家,很注意人才的引進,當時外國專家的薪金,可以高出日本領導人數倍;隨着本國人才的培育成長,逐步減少以致停止了這種人才引進。派遣留學生出國,也很注意實用實惠,擯棄了盲目性。
殖產興業推行機構
1870年12月,成立工部省(日本語:こうぶしょう)。
工部省下設工學、勸工、礦山、鐵路、土木建築、燈塔、造船、電訊、制鐵和製造等寮(相當於司局),作為全面負責推行殖產興業政策的領導機關。工部省首先接管了幕府和各藩經營的礦山和工場,創辦了官營企業,引進西方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設備,並且興建鐵路。
1873年11月,又成立內務省(日本語:ないむしょう)。
內務省的成立,糾正了過去工部省偏重發展重工業的狀況,並且以發展農業、產品加工、海運業等為主。與工部省配合,共同推行殖產興業政策。內務省利用國家資金,創辦了千住呢絨廠、新町紡紗廠和愛知紡紗廠等近代化的“模範工廠”。其目的是讓它們起示範作用,以推動私人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
除工部、內務兩省外,1869年,在北海道設置“開拓使”(日本語:かいたくし)。
它作為開發北海道的機構,積極推動北海道開發事業,如測量地形、調查礦產、開採煤礦、發展交通運輸等。開拓使一直到1882年2月才撤消,其間經營了39個工廠,如札幌鍊鐵廠、機械廠、啤酒廠、函館煤氣廠、厚岸罐頭廠、紋鱉製糖廠等。這對北海道近代工業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
殖產興業意義
由於政府的大力扶持和保護,從80年代中期起,在日本出現了早期工業革命的熱潮。
工業革命席捲一切工業部門,而以紡織業為重點的輕工業,發展得特別迅速。在1885—1890年的短時期內,棉紡廠就從20萬個增加到30萬個,紗錠也從7萬個增至28萬個。棉紗的產量也增加大約8倍。到1890年,日本已從棉紡織品進口國,變成為一個棉紗出口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