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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水務局

鎖定
武漢市水務局於2001年9月組建,是武漢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主管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本市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以及水利行業的管理;主管全市河道、堤防、湖泊、水庫並組織整治;組織實施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工作;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建設和管理各類水務工程。新世紀誕生的武漢市水務局,堅持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求實創新,圍繞“水安全、水環境、水資源”紮實工作,努力構築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澇抗災體系,優美和諧的水環境體系,科學高效的水資源配置體系,現代化的水務管理體系,為武漢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服務。 [1] 
中文名
武漢市水務局
城    市
武漢市
任    務
武漢市負責用水部分
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武漢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市水務事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流域水資源規劃,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方面的論證工作。
(三)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發佈水資源公報;負責計劃用水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負責水文工作。
(四)主管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搶險工作;負責防汛費的徵收工作;擬訂本市洪水防禦方案。
(五)負責本市供水行業管理;負責城市供水企業(含自建設施供水企業)的資源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市供水行業的服務指標(水質、水量、水壓)和供水設施的管理及維護情況,保障飲用水安全,定期發佈城市供水水質公報;負責收取城市供水工程建設資金,統一用於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建設,負責消防水門專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本市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市排水和污水處理行業的管理;負責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和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排滯調度指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和排水接管工作。
(七)主管全市河道、堤防、湖泊、水庫(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並組織整治;負責長江流域和漢江流域武漢部分的開發整治;負責堤防建設和管理;負責徵收堤防修建維護管理費。
(八)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監測向江河湖庫、其他水體及排水管網排污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和排水管網的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的劃分和水環境治理的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實施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工作;協調、處理部門間和各區之間的水事糾紛;負責依法查處非法填湖等破壞水資源的違法案件。
(十)負責本市水利行業管理;組織編制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國家水利技術質量標準和工作的規程、規範;組織和協調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利設施的配套工作。
(十一)主管各類水務工程;依照有關法規、規章,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界的重要水務工程。
(十二)負責推進本市水務系統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與交流;組織、指導全市重大水務工程項目對外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本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徵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
(十四)負責水務建設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管理;指導水務各行業的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税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按有關規定擬訂規費使用計劃。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武漢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績效管理、文秘、信息、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涉水法律法規事務及行政審批工作。
(二)計劃財務處。組織擬訂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協調落實水務財政資金,並統籌實施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部門預算決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水務統計工作。
(三)河湖長制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指導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承擔河湖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
(四)規劃和建設處。負責擬訂全市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務綜合規劃。指導水務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務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水務科技工作。
(五)水旱災害防禦處。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和信息報送。協調、指導蓄滯洪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指導水旱災害防禦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山洪災害防禦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六)河道堤防處。組織編制河道提防整險加固、綠化及河道採砂建設規劃。指導河流的開發、治理及保護,指導河道堤防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河道堤防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監督河道採砂管理工作。
(七)排水管理處。負責編制中心城區排水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排水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管理。組織開展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和災害後評估。統籌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調度管理。
(八)污水管理處。負責編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規劃。參與本市城鎮生活污水行業或水污染防治相關政策、技術標準、管理規範的制定。統籌市級城鎮生活污水設施建設,監督、檢查、考核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維護與運行管理。負責市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按規定監管污泥的處置。
(九)供用水管理處。負責制訂全市供水規劃並監督執行。指導、協調、監督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供水行業法律法規和服務標準的貫徹落實。指導監督供水設施建設、運管和維護。指導監督全市二次供水的維護管理。組織、指導、監督城市消防水門專用資金的管理。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城市供水水價調整意見。
(十)湖泊處(水資源處)。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湖泊保護規劃,編制湖泊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資源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湖泊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實施湖泊保護區和控制區內建設方案審查。組織開展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負責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十一)水利水保處。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核市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庫工程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水庫新建和除險加固工作,指導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務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武漢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武漢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市湖泊局局長(兼):鄭利 [4] 
武漢市水務局副局長、中共武漢市水務局黨組成員:程建軍昌先耀王赤兵塗金花
武漢市水務局黨組成員(掛職):胡挺 [5]  [7] 

武漢市水務局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1日,武漢市水務局水旱災害防禦處被公示為“湖北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名單。 [3]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