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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規劃

鎖定
水資源規劃即在掌握水資源的時空分佈特徵、地區條件、國民經濟對水資源需求的基礎上,協調各種矛盾,對水資源進行統籌安排,制定出最佳開發利用方案及相應的工程措施的規劃。它是水資源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 它是人類長期水事活動的產物,是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通過防洪、抗旱、開源、供水等一系列水事活動逐步形成的理論成果,並且伴隨着人類認識的提高和科技的進步而不斷的以充實和發展。
中文名
水資源規劃
外文名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釋    義
統籌安排水資源
隸    屬
 水資源管理組成部分

水資源規劃水資源規劃的基本任務

根據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計劃、保護生態系統要求以及各行各業對水資源的需求,結合區域內或區域間水資源條件和特點,選定規劃目標,擬定開發治理方案,提出工程規模和開發次序方案,並對生態系統保護、社會發展規模與經濟結構調整提出意見。這些規劃成果,將作為區域內各項水利工程設計的基礎和編制國家水利建設長遠計劃的依據 [1] 

水資源規劃水資源規劃的主要內容

水資源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水資源量與質的計算與評估,水資源功能的劃分和協調,水資源供求平衡的分析與水量科學分配,水資源保護與災害防治規劃以及相應的水利工程規劃方案設計及論證等。

水資源規劃水資源規劃的目的

水資源規劃的目的是合理評價、調度和分配水資源,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改善環境質量,以做到有計劃地開發利用水資源,並達到水資源的開發、經濟社會發展及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相互協調的目標。

水資源規劃水資源規劃的類型

根據規劃的對象和要求,水資源的規劃可劃分為一下五種類型:
1)流域水資源規劃
流域水資源規劃是以整個江河流域為研究對象的水資源規劃,包括大型江河流域水資源的規劃和中小型河流流域水資源的規劃,簡稱流域規劃。其規劃區域一般按照地表水系空間地理位置來進行劃分,並以流域分水嶺為研究水資源的系統邊界。針對不同的流域,其規劃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2)跨流域水資源規劃
跨流域水資源規劃是指以一個以上流域為研究對象,以跨流域調水為目的的水資源規劃,其規劃考慮的問題相比單個流域規劃更廣泛,更深入。
3)地區水資源規劃
地區水資源規劃是指以行政區域或經濟區、工程影響區為對象的水資源的規劃。其規劃的重點視具體的區域和水資源的功能的不同而有所側重。重點考慮本地區是首要的,但同時還要兼顧更大範圍或者研究區所在流域的水資源總體規劃,不能片面強調當地局部利益而不顧整體利益。
4)專項水資源規劃
專項水資源規劃是指以流域或地區某一專項水資源任務為對象或對某一行業所做的水資源的規劃。該規劃針對性強,但在規劃時,不能僅盯住要討論的專門問題,還要考慮對區域或流域的影響以及區域或流域的水資源利用總體規劃。
5)水資源綜合規劃
水資源綜合規劃是指以流域或地區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和保護為對象的水資源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是在查清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分析和評價水資源的承載能力基礎上,根據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系統保護水資源的要求,提出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有效節約、優化配置、積極保護和綜合治理的總體佈局及實施方案,促進流域或區域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以水資源的的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 

水資源規劃水資源規劃原則

水資源規劃應遵守的原則:
1)全局統籌,兼顧局部的原則
只有把水資源看成一個系統,從整體的高度、全局的觀點,來分析水資源系統、評價水資源系統,才能保證整體最優的目標,同時考慮局部要求的特殊性,使全局與局部辯證統一。
2)系統分析與綜合利用的原則
由於客觀因素的限制導致水資源的供與需很難完全一致,這就要求在做水資源規劃時,既要對問題進行系統分析,又要採取綜合措施,儘可能做到一水多用、一庫多用、一物多用、最大可能滿足各方面的需求,讓水資源創造更多的效益,為人類做更多的貢獻。
3)因時因地制定規劃方案的原則
水資源系統是一個動態、變化的系統,具備較強的適應性。在做水資源規劃時,要考慮到水資源的這些特性,既要因時因地地合理選擇開發方案,又要流出適當的餘地,考慮各種可能出現的新情況,讓方案具有一定應對變化的能力。同時採用發展的觀點,隨時吸收新的資料和科學技術,發現新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水資源規劃方案,以滿足不同時間、地點對水資源規劃的需求。
4)實施的可行性原則
無論什麼類型的水資源規劃,在最終選擇時,必須考慮方案實施的可行性,包括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可行、時間上可行。如果事先沒有考慮實施的可行性這一原則,往往制定出來的方案不可實行,成為一紙空文,毫無意義 [3] 

水資源規劃水資源規劃的指導思想

水資源是維繫人類社會與周邊環境健康發展的一種基礎性資源,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必然成為保障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之一。因此,水資源規劃工作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這是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指導當前水資源規劃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和基本出發點。
在可持續發展思想指導下的水資源規劃的目標,是通過人為調控手段和措施,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生態系統保護提供源源不斷的水資源,以實現水資源在當代人之間、當代人與後代人之間及人類人類社會與生態環境之間公平合理的分配。
可持續發展指導思想對水資源規劃的具體要求概括為:
1)水資源規劃需要綜合考慮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確保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的利用、生態系統保護相協調;
2) 需要考慮水資源的承載能力或可再生性,使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在可持續利用的允許範範圍內進行,確保當代人與後代人的協調;
3) 水資源規劃的實施要與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相適應,以確保水資源規劃方案在現有條件下是可行的;
4)需要從區域或流域整體的角度來看待問題,考慮流域上下游以及不同區域用水間的相互協調,確保區域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
5) 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結合,注意全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注意從社會發展根源上來尋找解決水問題的途徑,也配合一定的經濟手段,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4] 
參考資料
  • 1.    邵茂清,曾傑,柴宏祥. 水資源規劃及其應用[J]. 山西建築,2007,(28):207-209.
  • 2.    馮巧,方國華,王富世. 淺談國外水資源規劃[J]. 水利經濟,2006,(02):55-57+83.
  • 3.    左其亭,周可法,楊遼. 關於水資源規劃中水資源量與生態用水量的探討[J]. 乾旱區地理,2002,(04):296-301.
  • 4.    劉健民. 水資源規劃與管理決策支持系統的發展和應用[J]. 水科學進展,1995,(03):25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