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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超採區
鎖定
- 中文名
- 地下水超採區
- 外文名
- over-development area of groundwater
- 學 科
- 水文地質學
- 危 害
- 破壞了地下水的採、補平衡
地下水超採區詞語定義
地下水超採區是指在開採條件下,一定時間段內的地下水的開採量大於年或多年平均補給量,而破壞了地下水的採、補平衡的地段。
[1]
地下水超採區相關法規
2021年10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地下水管理條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地下水超採區做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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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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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球科學辭典-甘肅省地礦局
- 2. 地下水管理條例(國令第748號)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11-09]
- 3. 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地下水管理條例》 .新華社[引用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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