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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漢語文字)
鎖定
- 中文名
- 歌
- 拼 音
- gē
- 部 首
- 欠
- 五 筆
- SKSW(86、98)
- 倉 頡
- MRNO
- 鄭 碼
- AIJR
- 筆 順
- 橫、豎、橫折、橫、豎、橫、豎、橫折、橫、豎鈎、撇、橫鈎、撇、捺
- 字 級
- 一級(編號:3084) [1]
- 平水韻
- 下平聲第五·歌 [5]
- 注音字母
- ㄍㄜ
- 總筆畫數
- 4+10
- 造字法
- 形聲字
- 結 構
- 合體字,左右結構
- 四角碼
- 1768₂
- 統一碼
- 基本區 U+6B4C
- 異體字
- 謌,𡃭,𣤑,𣤒
歌文字源流
形聲字。歌字常見於西周文獻,但古文字資料中最早見於春秋時代。在金文中,“歌”寫作圖1(訶),左部是“言”,作形旁,表示這個字的本義與言語有關;右部的“可”,為贊同、許可,於此作為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一説,“可”有唱歌之義,於此作表義的聲旁。《説文解字》小篆之或體承襲戰國古文字訶字的形體。形旁仍然為言,聲旁改為“哥”。“哥”作二可相疊,有人認為更突出表示男女對唱情歌。《説文》曰:“哥,聲也。從二可。古文以為謌字。”由此可知,“哥”是“謌”的本字。
篆文“歌”字後亦寫作圖5,右部為“欠”,“欠”的甲骨文像一個人張大嘴巴在吸氣或吹氣,以示與口有關。“哥”與“欠”相合,進一步表示伴隨樂聲而歌唱。從欠之“歌”,見於《説文》小篆,更常見於秦簡、漢簡帛,其形體當產生於春秋戰國時代的秦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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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本義有名詞、動詞兩用,作動詞指有音樂伴奏的唱,如《詩經·魏風·園有桃》:“心之憂矣,我歌且謠。”作名詞則指供人唱的作品,如《詩經·大雅·桑柔》:“既作爾歌。”歌和歌曲都有歌詞,叫詩,所以歌也指能配合樂曲歌唱的詩。因為“歌”多用來頌揚先人或英雄的功德,所以“歌”也有頌揚的意思。“歌”後來引申為古代詩歌體裁之一,後來稱為歌詩,現代統稱為詩歌。如唐代詩人白居易的《長恨歌》、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漢代的樂府民歌,其實也就是樂府詩。由於“歌”與樂曲密不可分,所以“歌”還有奏樂的意義。《禮記·檀弓下》中“歌於斯”的説法,就是指在祭祀的時候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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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詳細釋義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動詞 | 唱。 | sing | 《周易·中孚》:“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毛澤東《答友人》詩:“洞庭波湧連天雪,長島人歌動地詩。” | 歌詠;歌手;載歌載舞 |
頌揚;讚美。 | sing;extol | 《左傳·成公七年》:“九功之德皆可歌也。” 范仲淹《許袞墓誌銘》:“出奉公家,入敦孝事,河內人歌焉。” | 歌頌;可歌可泣 | |
奏樂。 | play music | 《禮記·檀弓下》:“歌於斯,哭於斯。” | ||
作歌;寫詩。 | rhyme; verse | 《詩經·陳風·墓門》:“夫也不良,歌以訊之。” 左思《蜀都賦》:“陪以白狼,夷歌成章。” | ||
名詞 | 供人唱的作品,是詩歌和音樂的結合。 | song | 《尚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韓愈《元和聖德詩》序:“誠宜率先作歌詩,以稱道聖德。” | 歌謠;民歌;四面楚歌 |
古代詩歌體裁之一。 | 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説·樂府》:“《樂府》命題,名稱不一。蓋自琴曲之外,其放情長言,雜而無方者曰歌。” | 《長恨歌》;《子夜歌》 | ||
用同“哥”。兄長。 | brother | 《敦煌變文集·舜子變》:“(瞽叟)高聲喚言:‘象兒,與阿耶三條荊杖來,與打殺前家歌子。’” | ||
用同“哥”。父親。 | father | 《敦煌變文集·句道興本〈搜神記〉》:“其田章年始五歲,乃於家啼哭,喚歌歌娘娘。” |
歌古籍釋義
歌説文解字
【卷八】【欠部】古俄切(gē)
歌,詠也。從欠哥聲。
歌説文解字注
歌,詠也。
段注:言部曰:詠,歌也。二字為轉註。
從欠,哥聲。
段注:古俄切,十七部。
歌或從言。
歌廣韻
古俄切,平歌見 ‖可聲歌1部(gē)
歌,《禮記》曰:“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釋名》曰:“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之有柯葉。兗冀言歌聲如柯。”古俄切。十一。
歌康熙字典
【辰集下】【欠部】 歌
古文:可、哥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竝音柯。《説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既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為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又《古樂府》注: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鍾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為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葉古賀切,音過。左貴嬪《晉元后誄》:內敷陰教,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説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葉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葉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碑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歌近義辨析
歌、謳、謠。
在“唱歌、歌曲”的意義上,三字相同。區別在於:用作動詞時,“歌”多指配樂的歌唱,“謳”“謠”一般不必配樂;用作名詞時,“謳”“謠”一般指民謠。如果連用,則不再強調其區別,“謳”一般與“歌”連用作動詞,如《呂氏春秋》“其謳歌而引”;“歌”與“謠”連用作名詞,如《呂氏春秋》“歌謠好悲”,《淮南子》“風之以歌謠”。三字的其他意義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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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字形書法
歌字形對比
歌書寫提示
左上“可”末筆亅(豎鈎)去鈎。“哥”“欠”寬窄相當,頂部“哥”低,底部“欠”高。“哥”,上“可”窄、扁,下“可”寬、大;兩“可”首橫上短下長,右端都抵豎中線,下橫在橫中線;兩“口”垂直對齊,下“口”略大;上豎與下豎鈎亅(豎鈎)垂直對齊。“欠”,首筆撇的撇尖近田字格中心;“人”,撇的起筆在橫中線,撇尖過豎中線,伸向“哥”下側,捺筆收筆與撇尖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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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書法欣賞
歌音韻集成
歌中上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k | ɑ | |
王力系統 | 歌 | k | ai | |
董同龢系統 | 歌 | k | ɑ | |
周法高系統 | 歌 | k | a | |
李方桂系統 | 歌 | k | ar | |
西漢 | 歌 | |||
東漢 | 歌 | |||
魏 | 歌 | a | ||
晉 | 歌 | a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歌戈麻 | ɑ | |
北魏後期北齊 | 歌戈 | ɑ | ||
齊梁陳北周隋 | 歌戈 | ɑ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k | ɑ | |
擬音/王力系統 | k | ɑ |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k | ɑ |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k | ɑ |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k | â | ||
擬音/陳新雄系統 | k | ɑ |
歌韻書集成
字形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
廣韻 | 歌 | 歌 | 果 | 平聲 | 下平七歌 | 見 | 開口呼 | 一等 | 全清 | 古俄切 | kɑ | |
集韻 | 歌 | 果 | 平聲 | 下平七歌 | 見 | 開口呼 | 一等 | 全清 | 居何切 | kɑ | ||
禮部韻略 | 平聲 | 歌 | 居何切 | |||||||||
增韻 | 平聲 | 歌 | 居何切 | |||||||||
中原音韻 | 歌 | 陰平 | 歌戈 | 見 | 開口呼 | 全清 | kɔ | |||||
中州音韻 | 平聲 | 歌戈 | 岡何切 | |||||||||
洪武正韻 | 歌 | 平聲 | 十四歌 | 見 | 古 | 全清 | 居何切 | ko | ||||
分韻撮要 | 歌 | 陰平 | 第二十三科火貨 | 見 |
歌方言音韻
注意:發音用國際音標標註,僅作參考,可能與當地實際發音存在差異
方言類別 | 方言點 | 發音 | 調值 | 調類 | 備註 |
---|---|---|---|---|---|
官話(北京官話) | 北京 | kɤ | 55 | 陰平 | |
官話(冀魯官話) | 濟南 | kɤ | 213 | 陰平 | |
官話(中原官話) | 西安 | kɤ | 21 | 陰平 | |
官話(西南官話) | 武漢 | ko | 55 | 陰平 | |
官話(西南官話) | 成都 | ko | 44 | 陰平 | |
官話(江淮官話) | 合肥 | kʊ | 212 | 陰平 | |
官話(江淮官話) | 揚州 | kɤɷ | 21 | 陰平 | |
晉語 | 太原 | kɤ | 11 | 平聲 | |
吳語 | 蘇州 | kəu | 44 | 陰平 | |
吳語 | 温州 | ku | 44 | 陰平 | |
湘語 | 長沙 | ko | 33 | 陰平 | |
湘語 | 雙峯 | kʊ | 55 | 陰平 | |
贛語 | 南昌 | kɔ | 42 | 陰平 | |
客家話 | 梅縣 | kɔ | 44 | 陰平 | |
粵語 | 廣州 | kɔ | 53/55 | 陰平 | |
粵語 | 陽江 | kɔ | 33 | 陰平 |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ko | 55 | 陰平 | 文讀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kua | 55 | 陰平 | 白讀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ko | 33 | 陰平 | 文讀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kua | 33 | 陰平 | 白讀 |
閩語(閩東語) | 福州 | kɔ | 44 | 陰平 | |
閩語(閩北語) | 建甌 | kɔ | 54 | 平聲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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