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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實

鎖定
樂實(?—1311年),元朝大臣,高麗人。在元武宗時官至尚書左丞相,封齊國公。元仁宗即位後被處死。 [1] 
本    名
樂實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高麗人
逝世日期
1311年

樂實人物生平

樂實是高麗人,據推測,其父母在第五次蒙麗戰爭也古徵高麗)期間被蒙古人俘獲,成為合撒兒家族的家奴,他也在蒙古人中成長,並被送給大汗充當御前近侍。樂實得到忽必烈寵信,先後娶了四名黃金家族的女子,因為被稱為“駙馬都尉”(塔布囊)。他大約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由近侍出任山東宣慰使,在任上十餘年之久,期間屢遭彈劾和罷免,但都很快復職。樂實堅持開膠州海道,糧舶遇暴風多漂覆,樂實卻不相信,逼督運漕糧的兵卒賠償,“榜掠慘毒,自殺者相繼”,遭到山東東西道按察使何榮祖的彈劾。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以盜庫鈔、受屯田鈔等事又被山東東西道廉訪使彈劾,被解除宣慰使的職務。據曾任監察御史反對樂實等建尚書省的張養浩説:“樂實恃中有援,橫山東,既劾罷,未幾復任。”元貞初年,樂實提議“東海之濱,土皆膏腴,宜為屯田,以養軍士”,新遷山東道廉訪副使的趙秉正反對説:“田實瀉滷,不可以耕。落石(樂實)罔上病民,言不可信。”朝廷罷免了樂實宣慰使的官職,但又官復原職。大德三年(1299年),尚文出任山東道肅政廉訪使,上言:“宣慰使挾婿宗室,以浮論懲叛,謂治淄青政宜猛,故藉是久居方閫,外掠譽而內貪虐,憲糾小有違言,吠咥而至”。 [1] 
至大二年(1309年),樂實建言鈔法太壞,請更鈔法,圖繪新鈔式上呈,又與保八議立尚書省,與中書省分掌國事。元武宗接受樂實等的建議,於八月立尚書省,以乞台普濟為右丞相,脱虎脱為左丞相,樂實和三寶奴為平章政事,保八為右丞。次年二月,武宗又加樂實為尚書左丞相,行平章政事,封齊國公。他在任上建言江南富室歲收糧五萬石以上者,令每石輸二升於官,仍質一子為軍。至大四年(1311年),武宗駕崩,其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繼位,是為仁宗,立即罷尚書省,並以尚書省臣“變亂舊章,流毒百姓”的罪名,將包括樂實在內的尚書省高官全部處死。元順帝初獲平反,諡號武敏。 [1] 

樂實人際關係

樂實先後娶了四名黃金家族的女子,分別是唆台公主、著思蠻公主、完者台公主(以上三人為埜仙帖木兒王之女、合撒兒的曾孫女)、朮赤罕公主(忽都帖木兒之女)。 [1] 

樂實後世紀念

樂實葬于山東萊州駙馬莊,元統三年(1335年)立《齊國武敏公樂實神道碑》,由虞集撰寫。該碑內容未能傳世,部分信息記載於清人錢大昕《潛研堂金石文字目錄》中。 [1] 
參考資料
  • 1.    額爾敦巴特爾.樂實小考[J].蒙古史研究,2013(00):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