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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波

(成都市公安局原巡視員)

鎖定
楊波,男,漢族,1955年7月生,四川仁壽人,在職大學學歷。1974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成都市公安局巡視員。
2022年3月19日,據成都市紀委監委消息,楊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 
中文名
楊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仁壽
出生日期
1955年7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楊波人物履歷

1974年7月至1977年3月,在瀘縣北雅長春公社當知青;
1977年4月至1979年3月,在四川省公安學校學習;
1979年3月至1985年8月,在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工作;
1985年8月至1986年7月,任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二隊副隊長;
1986年7月至1991年5月,任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隊副隊長;
1991年5月至1993年10月,任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隊隊長;
1993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成都市公安局五處副處長;
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任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偵查局副局長;
2001年6月至2013年4月,任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偵查局局長;
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成都市公安局巡視員;
2015年12月,退休。

楊波人物事件

楊波審查調查

2021年7月26日,“廉潔四川”微信公眾號消息,成都市公安局原巡視員楊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楊波開除黨籍

2022年3月19日,據成都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成都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成都市公安局原巡視員楊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波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確定公務接待點、刑事案件處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楊波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波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