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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戩
(中國北宋時期宦官)
鎖定
宋徽宗即位後,非常寵信楊戩,任命他為彰化軍節度使,最後官至太傅。楊戩在京東西路和淮西北路等地區的州縣,逼迫百姓租佃廢棄的堤堰,還有荒山退灘、河水淤積之處,增收租賦,水旱之災害也不進行蠲免,當地百姓深受其害。死後,宋徽宗追贈其為太師、吳國公。靖康初年,宋欽宗下詔追奪對楊戩所贈的官。
在宋人話本《大宋宣和遺事》中描寫楊戩陪同宋徽宗微服私訪,尋花問柳。
- 本 名
- 楊戩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
- 逝世日期
- 1121年
- 官 職
- 彰化軍節度使,太傅
- 身 份
- 宦官
- 追 贈
- 太師、吳國公(靖康年間追奪)
楊戩人物生平
政和四年(1114年),楊戩被宋徽宗任命為彰化軍節度使,首倡設皇帝出行的護衞軍,以此來鞏固他的權力,他的權勢與梁師成相等。楊戩歷任鎮安、清海、鎮東三鎮節度使,由檢校少保升至太傅,於是陰謀動搖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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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叫杜公才的胥吏向楊戩獻計,制定法令求取老百姓的田契,從甲到乙,從乙到丙,輾轉追究,直到沒有證據,就推測土地的產量,增加租賦。從汝州開始,慢慢地擴展到京東、京西、淮西、淮北,搜求廢堤、棄堰、荒山、退灘及大河淤塞的地方,都勒令百姓租佃。租額確定後,土地雖被河水衝蕩,不能耕種時,租額也不減免,號稱“西城所”。築山濼是古時的鉅野澤,綿亙數百里,濟、鄆數州百姓,在這裏依靠捕魚為生,楊戩也按船定租税,有違犯的,就以盜竊罪抓起來。一縣一般在常賦之外又增加租錢達十多萬緡,按規定,遭水旱災害時可免税,這裏不能免。杜公才被提升為觀察使。
楊戩歷史評價
楊戩文學形象
在小説家淩濛初的《二刻拍案驚奇》中就有一個豔情短篇説的是楊戩府中的侍妾與歌姬非常多,她們年方少艾,而楊戩又是個閹人,空閨難守,就設法把一名在館中作門客的青年男子留在內室。後來楊戩發現秘密,把那男子抓獲殘酷地閹割。楊戩做閹割之活做得很漂亮。可見己所不欲則施之於人也。在《金瓶梅》中西門慶也是仗着楊戩的威風魚肉鄉里;《金屋夢》(又名《續金瓶梅》或《隔簾花影》)中也有他的影子。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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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楊戩,少給事掖庭,主掌後苑,善測伺人主意。自崇寧後,日有寵,知入內內侍省。立明堂,鑄鼎鼐、起大晟府、龍德宮,皆為提舉。
- 2. 《宋史》:政和四年,拜彰化軍節度使,首建期門行幸事以固其權,勢與梁師成埒。歷鎮安、清海、鎮東三鎮,由檢校少保至太傅,遂謀撼東宮。
- 3. 《宋史》:有胥吏杜公才者獻策於戩,立法索民田契,自甲之乙,乙之丙,展轉究尋,至無可證,則度地所出,增立賦租。始於汝州,浸淫於京東西、淮西北,括廢堤、棄堰、荒山、退灘及大河淤流之處,皆勒民主佃。額一定後,雖衝蕩回覆不可減,號為"西城所"。築山濼古鉅野澤,綿亙數百里,濟、鄆數州,賴其蒲魚之利,立租算船納直,犯者盜執之。一邑率於常賦外增租錢至十餘萬緡,水旱蠲税,此不得免。擢公才為觀察使。宣和三年,戩死,贈太師、吳國公,而李彥繼其職。
- 4. 《宋史》: 靖康初,詔追戩所贈官爵,彥削官賜死,籍其家;劉寄以下十人皆停廢;復範寥官。
- 5. 宋史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23]
- 6. 《大宋宣和遺事》 .閲讀網[引用日期201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