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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剛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原黨委委員)

鎖定
楊剛,曾任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黨委委員。 [1-2] 
2019年4月消息,楊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楊剛人物履歷

歷任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公安局局長;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長;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黨委委員 [1] 

楊剛人物事件

2019年4月,據德宏紀檢監察消息,經審查調查,楊剛在擔任隴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隴川縣公安局局長、德宏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與涉黑涉惡人員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活動,為涉黑涉惡人員説情打招呼,充當“保護傘”。 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私分公款及套取的國家項目建設資金。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德宏州紀委常委會議、德宏州監委會議研究,提請州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紀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