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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
鎖定
楊伯仁(?-1185年),本名楊伯英,字安道,漢族,金代大臣。
大定元年(1161年),完顏雍稱帝,楊伯仁外放為鎮西軍節度副使,後入京任起居注兼左拾遺,上書對當前事務提出六條建議。其後,又出京擔任大名府少尹,大力懲治當地土豪,還百姓一方安定,還親自平反了一起死刑案件。大定十二年(1172年),回大名府尹完顏文因貪贓枉法被降職,楊伯仁因受其牽連,被降為南京留守判官,後歷任同知安化軍節度使、太子右諭德兼侍御史、翰林待制兼太子右諭德、濱州刺史。在濱州,他用雷霆手段,清除了當地奴隸主縱奴逃亡,再抓捕以騙取官府賞金的陳規陋習。其後,楊伯仁又入朝任左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翰林直學士、吏部侍郎兼直學士。大定二十年(1180年),楊伯仁被提升為侍講兼禮部侍郎,後兼任左諫議大夫、太常寺卿。
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楊伯仁去世。
楊伯仁人物生平
楊伯仁官宦出身
楊伯仁出身官宦世家,他的八世祖楊彥稠,在後唐清泰年間曾任定州兵馬使,後來跟隨後晉國君北遷,定居在臨潢。楊伯仁的父親楊丘行,曾任太子左衞率府率。楊伯仁的哥哥楊伯雄於皇統二年(1142年)考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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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出仕海陵
皇統九年(1149年)十二月,完顏亮弒殺金熙宗自立為帝,改元天德,即海陵王。完顏亮擔任中京留守時,楊丘行在留守府任職,是完顏亮在潛邸時的舊部,楊伯雄也是完顏亮的舊識,並深得完顏亮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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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完顏亮召楊伯仁入宮,讓他當場賦詩,楊伯仁詩興很高,不到二鼓的時間就做了十首詩,完顏亮十分高興,把自己的外衣脱下來賞賜給他。完顏亮有一次出去遊獵,箭射烏鴉,楊伯仁因此獻上《獲烏詩》一首,委婉勸諫君主不要沉迷於遊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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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丘行去世後,楊伯仁歸鄉守孝,服喪期滿後復出任職,完顏亮賞賜給他金帶襲衣,又賜給他白金,以便奉養母親。後楊伯仁改任左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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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慧眼識才
貞元二年(1154年),完顏亮舉行殿試,進士呂忠翰名列第一,在沒有公佈之前,完顏亮把呂忠翰的試卷文章拿給楊伯仁看,問他文章是好是壞,楊伯仁回答説:“這篇文章應該屬於優等。”完顏亮説:“這是此次殿試的狀元。”楊伯仁因為自己事先知道呂忠翰排名第一,於是就夜間住在御史台,一直等到宣佈了狀元的名字才從御史台出來。完顏亮對楊伯仁做事的謹慎周密非常讚賞。其後,楊伯仁轉任翰林修撰、著作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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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才子孟宗獻在鄉試中以第一名考取舉人,楊伯仁讀了他應試的文章,稱讚他“這個人必會成就大名”。這一年,孟宗獻在府試、省試、殿試中都得了第一名,號稱“孟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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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輔佐世宗
其後,楊伯仁又出京,擔任大名府少尹。當時大名府裏的土豪橫行霸道,無人能夠管制,百姓深受其害。楊伯仁到任之後,把土豪們的打手黨羽清除乾淨,使全府境內安定下來。大名府管轄下的館陶縣發生了一起案件,所謂“案犯”被判處死刑,楊伯仁親自審理此案,為“案犯”洗涮了冤枉,館陶人為此給他修建了一座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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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十二年(1172年),大名府尹、荊王完顏文由於貪贓枉法被削去封號,降職為德州防禦使,同知大名府尹裴滿子寧和大名府少尹楊伯仁、大名府判官謝奴,都因為沒有能夠糾正荊王的過失而被解除官職。楊伯仁被降為南京留守判官,後改為同知安化軍節度使,到任三天,即被召入京城,擔任太子右諭德兼侍御史,後改任翰林待制兼太子右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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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楊伯仁又出京任職,擔任濱州(今山東濱縣)刺史。當地奴隸主經常指使奴隸逃亡,然後派人捕獲奴隸,再從官府騙取抓捕奴隸的賞金。楊伯仁到任後,決心破除此陋習,再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他不但不給賞金,還責罰奴隸的主人並杖殺逃亡的奴隸,接連幾次,這種陋習被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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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楊伯仁又入朝任左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翰林直學士。依照以前的規矩,諫官和文學侍從都要進入宮禁值班。金世宗憐恤楊伯仁的辛苦,特別恩准他不用入宮禁值班。後來,楊伯仁改做吏部侍郎,仍然兼直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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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二十年(1180年),鄭子聃去世,宰相舉薦楊伯仁接替他的位置。於是,楊伯仁被提升為侍講,併兼任禮部侍郎。不出數月,楊伯仁受命兼任左諫議大夫,不久,又兼任太常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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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因病去世
楊伯仁主要成就
金代州縣官權力較重,各類訴訟案件,州縣官有專決之權,這就使貴族土豪貨賂公行,操縱地方司法,州縣官濫施刑訊,苦打成招,造成冤獄者,不乏其例,杖殺人犯的案例,俯拾即是。
楊伯仁多次出任地方官,在大名府任職時,他懲治當地橫行不法的土豪,將土豪們的打手一舉清除,還百姓一方安定。還親自審理館陶縣一起死刑案,為被判死刑的人洗雪冤屈,這在當時“州縣官聽訟之際,鮮克加審。但使譯人往來傳詞,罪之輕重,成於其口”的環境下,是十分難得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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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擔任濱州刺史時,大力革除當地的陋習弊政。濱州地處山東,為女真較早征服的地區,遷入了很多女真猛安謀克,依舊金朝律令,女真人可以蓄養奴隸,如果奴隸逃亡,捕獲奴隸的人可以獲得官府的賞金。楊伯仁上任前,當地女真人經常縱奴逃亡再抓捕以騙取賞金。楊伯仁杖殺逃亡奴隸,女真奴隸主不但沒有賞金,白白損失奴隸,還要受到責罰,可謂“失了夫人又賠兵”,一舉杜絕了這種陋習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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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仁人物評價
楊伯仁親屬成員
兄長:楊伯傑。
族兄:楊伯淵,曾任山東東路轉運使等職。
楊伯仁史籍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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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史·楊伯雄傳》:八世祖彥稠,後唐清泰中為定州兵馬使。後隨晉主北遷,遂居臨潢。父丘行,太子左衞率府率。
- 2. 《金史·楊伯仁傳》:天性孝友,讀書一過成誦。登皇統九年進士第,事親不求調。
- 3. 《金史·楊伯雄傳》:伯雄登皇統二年進士,海陵留守中京,丘行在幕府,伯雄來省視,海陵見之,深加器重。
- 4. 《金史·楊伯仁傳》:天德二年,除應奉翰林文字。初名伯英,避太子光英諱,改今名。
- 5. 《金史·楊伯仁傳》:海陵嘗夜召賦詩,傳趣甚亟,未二鼓奏十詠,海陵喜,解衣賜之。海陵射烏,伯仁獻《獲烏詩》以諷。
- 6. 《金史·楊伯仁傳》:丁父憂,起復,賜金帶襲衣,及賜白金以奉母。改左拾遺。
- 7. 《金史·楊伯仁傳》:進士呂忠翰廷試已在第一,未唱名,海陵以忠翰程文示伯仁,問其優劣,伯仁對曰:“當在優等。”海陵曰:“此今試狀元也。”伯仁自以知忠翰姓名在第一,遂宿諫省,俟唱名乃出,海陵嘉其慎密。轉翰林修撰。
- 8. 《金史·楊伯仁傳》:孟宗獻發解第一,伯仁讀其程文,稱之“此人當成大名”。是歲,宗獻府試、省試、廷試皆第一,號“孟四元”,時論以為知文。
- 9. 《金史·楊伯仁傳》:居母喪,服除,調鎮西節度副使。入為起居注兼左拾遺,上書論時務六事。
- 10. 《金史·楊伯仁傳》:改大名少尹。郡中豪民橫恣甚,莫可制,民受其害,伯仁窮竟渠黨,四境帖然。讞館陶大辟,得其冤狀,館陶人為立祠。
- 11. 《金史·楊伯仁傳》:府尹荊王文坐贓削封,降德州防禦使,同知裴滿子寧及伯仁、判官謝奴皆以不能匡正解職。伯仁降南京留守判官,改同知安化軍節度使,到官三日,召為太子右諭德、兼侍御史,改翰林待制,復兼右諭德。
- 12. 《金史·楊伯仁傳》:除濱州刺史。郡俗有遣奴出亡,捕之以規賞者,伯仁至,責其主而杖殺其奴,如是者數輩,其弊遂止。
- 13. 《金史·楊伯仁傳》:入為左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翰林直學士。故事,諫官詞臣入直禁中,上閔其勞,特免入直。改吏部侍郎,直學士如故。
- 14. 《金史·楊伯仁傳》:鄭子聃卒,宰相舉伯仁代之,乃遷待講兼禮部侍郎。不數月,兼左諫議大夫,俄兼太常卿。
- 15. 《金史·楊伯仁傳》:從幸上京,伯仁多病,至臨潢,地寒因感疾,還中都。
- 16. 《金史·楊伯仁傳》:明年,上還幸中都,遣使勞問,賜以丹劑。是歲,卒。
- 17. 金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8-14]
- 18. 《金史·楊伯雄傳》:兄子蟠為左贊善,言聽諫從,時論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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