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森林法則

(森林中大自然世界運行着的法則)

鎖定
森林法則(The Law of the 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運行着的一種法則,即“弱肉強食”,弱者被自然規律淘汰,強者生存、繁衍、進化。
中文名
森林法則
外文名
The Law of the Jungle
提出時間
18世紀
提出者
英國作家約瑟夫·魯德亞德·吉卜林
森林法則-弱肉強食 森林法則-弱肉強食
基本概念
森林法則(The Law of the 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運行着的一種法則,即“弱肉強食”,例如小動物、年老、體弱、受傷、殘廢的會給猛獸吃掉、或病死、餓死,給自然規律淘汰,餘下強壯、聰明如人類的則可以進化,繼續繁殖生存至今。
森林法則由一位生於18世紀的英國作家約瑟夫·魯德亞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提及過,在1894年的兒童故事《叢林之書》(The Jungle Book),他描寫印度的森林故事。
在當時,某一些信仰種族主義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等的人物,視森林法則為天條,應用到社會哲學、人類學、優生學政治學、經濟學、投資學等多方面去。
森林法則即1、耐心等待時機出現;2、專挑弱者攻擊;3、進攻時須狠,而且須全力而為;4、若事情不如意料時,保命是第一考慮。
由於森林法則具有不少戲劇性,因此有不少電影編劇也引入到其劇情中來,例如《三體II:黑暗森林》《黑社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