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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蒨
鎖定
- 別 名
- 梁夢符
- 字
- 夢符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襄陽
- 出生日期
- 990年
- 逝世日期
- 1059年
- 主要作品
- 《梁公忠肅集》
- 本 名
- 梁蒨
- 諡 號
- 忠肅
- 配 偶
- 劉氏(995年~1061年)
梁蒨人物生平
天聖五年(1027)梁蒨及第進士起為博州軍事推官。守貪政不善,公告以理,又告以福禍,皆不用,後守果敗。再調鼎州團練推官。江上夜覆舟,提家人投舍民家,明日,主人出百金為公裝,卒不取。至自裂衫裹赤兒懷去,緣牒旁州還。偶重獄將決,覆之有疑,亟白州為上其狀,得不死。與司理參軍雍規考同滿,皆缺一為薦者,使者薦公。公曰:“規同年進士,而其母老,願先規。”以故復為武勝軍節度推官。秩滿,改著作佐郎,知河南府長水縣。取豪猾一人抵法,邑大安治。
慶曆中,契丹每入邊,以選通判雍州事,守者欲大新城櫓,賦之民,公曰:“乃先擾吾人乎?”持不可。未幾,契丹泛使至,用故事,以通判護其行,素狂嫚難肅,以公體制嚴重,皆帖帖進止,無輒敢譁。已而徐示以恩,因盡得敵所以遣使指,飛奏之。接伴者既交使,是夕其眾遂大肆,從有司需索百端,郡邑困之。皆服公,以為不可及。敵使入朝,進其國書,宋仁宗顧宰相曰:“一如梁某言。”使愕,並閉所欲言不敢發。徐曰“小臣妄刺臣國事。”於是言者以雄州用通判非是。而接伴使後不戢敵,恚公形已,亦曰不當先入其私所問。朝廷規安其心,乃徙其守滄州,公德州,改秘書丞。
居數月,通判大名府。程文簡公琳方居尹,與轉運使張公昷之以氣權相睨不安,以公張所闢,疑陰為其用。公以誠心事二人,無所左右,循事議理,是非必盡,久之通其所閡,二人卒相歡,以公為長者。騎士缺馬,久或匿名以書告反狀,文簡驚莫能如何。公曰:“是不足慮,小人意在馬爾。”退如平時,稍因事籍馬盡補之,果無事。
是時兵臨貝州,調發聲援,每先期會,優詔褒之。前此在大名,轉運使以冀州妖人李生獄屬公,李生既前死,獨刑其餘有差,號稱詳平。至是李氏怒怨,生父覃妄言生不死,有中人故仇轉運使,頗居中訌其事,遂付御史獄,鈎按雖力,卒不能變。然皆以吏議掛之,宰相書特旨奪官,同列奏留,以為太常,中丞、翰林亦更為論辨,猶貶秩秘書丞,監衡州税。未赴,改唐州,頃之復為博士,通判汝州,移襄州。
皇佑祀明堂,恩拜尚書屯田員外郎,復以殿中侍御史召。時議開六塔,以行大河。公言騷民逆水,非徒無益,且有後患。卒如公言。奏罷張堯佐宣徽等使。唐質肅公介以言事貶嶺南,隨以中使。公言:“陛下愛介,故遣護之,不幸介以疾死,天下後世能無以殺疑乎?”上曰:“誠不思此。”亟為還中使。改三司度支判官,又判開拆司,出為京東轉運使。前時類進羨贏蒙遷,以故東方財屈。公言:“民困敝不可浚,願戒諸路毋得進羨財,凡三司橫有取,輒還其檄。”因蝗災,請以米募人鑿取其種地中,對以鬥斛,其孽既易殄,而方冬春艱食,又可以補民。其後遂著為令:州郡所饋,一切不取。轉侍御史,還台。請裁任子令,謂當自宰相始。俄乞解言責,改刑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襄州,賜三品服,徙邢州,轉兵部。嘉佑四年(1059)五月十三日,以疾卒州之正寢,享年七十。諡“忠肅”。著有《梁公忠肅集》。
梁蒨主要作品
《梁公忠肅集》
梁蒨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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