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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堯佐

(北宋宣徽使)

鎖定
張堯佐(987年-1058年),字希元,北宋河南府永安(舊治在今河南鞏義西南)人。仁宗温成皇后伯父,北宋大臣。 [9] 
張堯佐於1019年中進士,為殿中丞。歷任憲州推官、知犀浦縣、知開州、權知開封府等職。持身謹畏,頗曉法律、通吏治。1049年,張堯佐升任三司户部判官和副使,提升他為天章閣待制、吏部流內銓,歷遷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加官為龍圖閣直學士,升為給事中、端明殿學士,被任命為三司使。次年,授宣徽南院使、淮康軍節度使、景靈宮使、同羣牧制置使。因屢遭朝臣彈奏,物議騰沸,1051年,遂以宣徽南院使出判河陽,官終天平軍節度使、宣徽南院使。 [9] 
1058年,跟隨鎮壓天平軍而卒。 [9] 
希元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南永安
出生日期
逝世日期
本    名
張堯佐
職    業
官員
職    位
宣徽使
追    贈
太師

張堯佐人物生平

張堯佐早年經歷

張堯佐是温成皇后的伯父。被推舉參加進士考試,歷任憲州、筠州推官。吉州有個道士和商人夜間飲酒,商人暴死,道士害怕就逃走了,被巡邏的捕獲,同時還有一百多人被捕。轉運使命令張堯佐覆核處理,受冤的人都得以解脱。皇上改任他為大理寺丞、汜水縣知縣,又升為殿中丞、任犀浦知縣。犀浦地少人多,因土地引起的訴訟很多。張堯佐確定他們的田界,條具利害使人知曉,訴訟就少了。張堯佐任開州知州,回京後授予他判登聞鼓院。 [1] 
當時温成皇后還是修媛,想以門第抬高自己,故張堯佐稍微被提拔,擔任開封府推官,提點府界公事,諫官餘靖説:“提拔張堯佐不應太快,過去郭後之禍起於楊尚,不能不借鑑。”不久,張堯佐升任三司户部判官和副使。提升他為天章閣待制、吏部流內銓,歷遷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加官為龍圖閣直學士,升為給事中、端明殿學士,被任命為三司使。 [2] 

張堯佐眾官劾罷

皇祐初年(公元1049年),諫官包拯陳昇之吳奎説:“近年以來,水從城中冒出,地震、黃河氾濫,這是小人當道所致。天下都認為張堯佐主持大計,諸路苦於索求無厭,內帑受到藉助的煩擾,法制凋敝,實在是因為張堯佐。臣等認為,親暱之私,聖人也不能避免,但能處理妥當,不造成危機,這才是有所得。” [3]  宋仁宗祭祀明堂,改命張堯佐為户部侍郎,不久又任命他為淮康軍節度使、羣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賜他的兩個兒子進士出身。 [4]  包拯等又説:“陛下即位將近三十年,沒有失道敗德的事,近五六年來重用張堯佐,人們暗中議論,認為過錯不在陛下,而在宮中的女寵、皇帝的寵臣和執政大臣。因為皇帝親近的人知道陛下沒立太子,他們既有所私,沒有不暗有所向的;執政大臣不能以忠言相諫,而是阿諛奉迎,順從皇上的意旨,惟恐高官要職不能令張堯佐滿意,使陛下陷於私暱後宮之過。任命張堯佐的詔書下達那天,太陽陰晦,凶氣濛濛,陛下應用大義決斷,馬上下令追奪張堯佐的官職。萬不得已,宣徽、節度可選擇一個授予他。這樣,才合天意,順人情。”御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想要廷議,皇帝不許。於是皇帝下詔説:“近來台諫官請求罷免張堯佐的三司使,並説不能用他為執政,若給他美官,是合大體,朕採納這種説法,才有此詔命。現在又認為不行,前後反覆,按法應當罷黜。令中書戒諭他們。從今起言事官上殿,要先有聖旨允許。”當天,張堯佐辭去宣徽、景靈使,皇帝允許。 [5] 

張堯佐被召回京

此後,張堯佐又以宣徽使的身份任河陽通判,王舉正又三次上奏議論。此時吳育為判西京留台,河陽百姓的上訴有不答覆的多告到吳育處,吳育在訴狀末尾判定曲直。張堯佐畏恐,就按判詞奉行。張堯佐被召回京,改鎮天平軍。去世後被贈為太師,賞給他家租賃居舍錢每日三千。 [6] 

張堯佐軼事典故

當時有個士子馮京鄉試第一,會試第一,再加上他一表人才,到了己未開考時,京城都哄傳,此科狀元必是馮京無疑。這邊一傳,那邊驚動了張堯佐。他讓人把馮京請到家,一見面就把一條金帶披在馮京的身上,對馮京説:“我一個女兒嫁給了皇上,還有一個女兒,正待字閨中,想許配給你,怎麼樣?”
馮京一聽讓自己做女婿,頭亂了一下,隨即冷靜下來。這張堯佐因憑藉自己是國丈,恣意妄為,正遭世人唾罵,他認為一個堂堂的士人不能同這類人同流合污。於是,他連忙站起作揖回絕,並立即告辭。
張堯佐愣在那兒,好長時間回不過神來。他恨死了馮京,便開始派心腹四處活動有關考官,在殿試時要將馮京黜落。馮京似乎也有所預感,靈機一動,將自己的名字前面兩點移到後一個字,成“馬涼”。
馬涼的文章實在漂亮,考官們薦為第一,臚唱時,就在張堯佐為自己得計正高興,有關人員為自己對張有所交代正感輕鬆時,站出來的狀元恰是這些人所不願看到的馮京。後來這些人只好對張堯佐解釋:“誤把馮京當馬涼。”此句話後來也成了諺語,喻有眼不識真相。

張堯佐史籍記載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7] 

張堯佐歷史評價

元·脱脱等《宋史》:堯佐起寒士,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曉法律,以戚里進,遽至崇顯,戀嫪恩寵,為世所鄙。 [7] 

張堯佐家族成員

張堯佐的兒子張山甫,任引進副使、樞密副都承旨。堂弟張堯封,孝謹好學,被推舉參加進士考試,在石州推官任內去世。堂弟張堯封的二女兒,就是温成皇后。張堯封被贈官至中書令、清河郡王,諡號“景思”。 [8] 
參考資料
  • 1.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張堯佐,字希元,河南永安人,温成皇后世父也。舉進士,歷憲州、筠州推官。吉州有道士與商人夜飲,商人暴死,道士懼而遁,為邏者所獲,捕系百餘人。轉運使命堯佐覆治,盡得其冤。改大理寺丞、知汜水縣,遷殿中丞、知犀浦縣。犀浦地狹民繁,多田訟。堯佐正其疆界,條眾敝以曉之,訟遂簡。知開州,還,判登聞鼓院。
  • 2.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時温成方為脩媛,欲以門閥自表異,故堯佐稍進用,權開封府推官,又提點府界公事。諫官餘靖言:"用堯佐不宜太遽,頃者郭後之禍起於楊尚,不可不監。"未幾,遷三司户部判官,又為副使。擢天章閣待制、吏部流內銓,累遷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加龍圖閣直學士,遷給事中、端明殿學士,拜三司使。
  • 3.    魏泰《東軒筆錄》卷七:唐子方始彈張堯佐,與諫官皆上疏。及彈文公,則吳奎畏縮不前,當時謂拽動陣腳。
  • 4.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明年,諫官包拯、陳昇之、吳奎言:"比年以來,水冒城郭,地震河溢,蓋小人道盛。天下皆謂堯佐主大計,諸路困於誅求,內帑煩於藉助,法制剚敞,實自堯佐。臣等竊惟親暱之私,聖人不免,惟處之有道,使不踐危機,斯為得矣。"仁宗祀明堂,改户部侍郎,尋拜淮康軍節度使、羣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賜二子進士出身。
  • 5.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拯等復言:"陛下即位僅三十年,未有失道敗德之事,乃五六年來擢用堯佐,羣口竊議,以謂其過不在陛下,在女謁、近習與執政大臣也。蓋女謁、近習知陛下繼嗣未立,既有所私,莫不潛有趨向;執政大臣不能規諫,乃從諛順旨,高官要職惟恐堯佐不滿其意,致陷陛下於私暱後宮之過。制下之日,陽精晦塞,氛霧蒙孛,宜斷以大義,亟命追寢。必不得已,宣徽、節度擇與一焉。如此,則合天意,順人情矣。"御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欲廷議,不許。乃詔曰:"近台諫官乞罷堯佐三司,及言不可用為執政,若優與之官,於體為善,朕用其言,遂有是命。今復以為不可,前後反覆,於法當黜。其令中書戒諭之。自今言事官,相率上殿,先取旨。"是日,堯佐辭宣徽、景靈使,從之。
  • 6.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未幾,復以宣徽使判河陽,舉正又抗章論之,至於三。時吳育判西京留台,河陽民訟有不決者多詣育,育於狀尾判曲直。堯佐畏恐,即奉行之。召還,徒鎮天平軍。卒,贈太師,賜其家僦舍錢日三千。
  • 7.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30]
  • 8.    《宋史》卷四百六十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子山甫,引進副使、樞密副都承旨。   從弟堯封,孝謹好學,舉進士,為石州推官卒。次女,即温成皇后也。累贈至中書令、清河郡王,諡曰景思。
  • 9.    楊倩描主編.宋代人物辭典.下[M].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15.01.第11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