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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赫準則
鎖定
- 中文名
- 柯赫準則
- 外文名
- Koch’s postulates
- 別 名
- 柯霍氏法則
- 發現人
- 羅伯特·科霍
- 目 的
- 確定病源
柯赫準則相關內容
一、每一例病人或患病動物體內都可以分離到該病菌。
二、該病菌可以在體外培養數代。
三、培養了數代的細菌可以使實驗動物引發同樣的疾病。
四、被接種的動物中可以分離到同樣的病菌。
柯霍氏法則,又稱亨勒-柯霍法則,是由四項標準組成的一套研究思維,用以建立疾病和微生物之間的因果關係,此法則由柯霍和勒夫勒共同於1884年將理論公式化,並於1890年由柯霍獨立修正後公諸於世,並以此為基礎建立炭疽和結核的病原學,但這套思維已被廣泛運用在其他許多疾病上。
柯霍氏法則主要分為四個步驟:
1.在病株罹病部位經常可以發現可能的病原體,但不能在健康個體中找到。
2.病原菌可被分離並在培養基中進行培養,並記錄各項特徵。
柯赫準則理論缺陷
1893年發現有些霍亂帶原者以及傷寒瑪莉等案例並無任何症狀表現,因此柯霍後來又將第一條原則後半刪去。後來在小兒麻痹、皰疹、艾滋病、丙型肝炎都有類似發現,甚至今日幾乎所有醫師和病毒學家都認同小兒麻痹病毒只會對少數感染者造成癱瘓。
柯霍氏法則發展於十九世紀,是以當時技術水平能用來辨認病原體的技術通則。[1]但柯霍生活的年代,已有許多疾病明顯和某些物質相關,卻無法符合這套法則的檢驗。[2]而過於信任這套研究方法的學界,也在無法透過培養基分離培養病毒的情況下,導致病毒學發展窒礙難行。[3][4]目前,已有不少疾病證實為某種病原體造成,卻不能滿足柯霍提出的理論。[5]因此,雖然柯霍氏法則在史上佔有一席之地,也持續對微生物診斷有所幫助,但目前已不要求必須完全符合四項準則考驗的研究了。
柯赫準則移植改進
柯赫氏法則已被移植併成為植物病理學中一項經典法則:
1. 共存性觀察:被疑為病原物的生物必須經常被發現於病植物體上。
2.分離:必須把該生物從病植物體分離出來,在培養基上養成純培養,純培養即只有該種生物而無其它生物的培養物。
3.接種:用上述純培養接種於健康植物上,又引起與原標本相同的病害。
4.再分離:從上述接種引起的病植物再度進行分離而得純培養,此純培養與接種所用純培養完全一致(第4點是在柯赫氏以後由斯密斯(E.F.Smith)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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