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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

(祥謙鎮鳳港村經濟合作社主任)

鎖定
林偉,祥謙鎮鳳港村經濟合作社主任。
中文名
林偉
國    籍
中國
違紀通報
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期間,祥謙鎮鳳港村以徵地拆遷、村務接待等名義3次購買茶葉30公斤計16820元,其中部分用於村幹部個人使用;此外,2013年2月12日,該村在某酒店違規接待某文化研究會成員花費2265元。日前,閩侯縣紀委已分別給予該村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村支部書記林權、村經濟合作社主任林偉二人黨內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