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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林

(四川瀘縣籍烈士)

鎖定
李青林(1913—1949),女,原名方瓊,小説《紅巖》中烈士李青竹的原型, [3]  四川瀘縣人,革命烈士
1932年考入瀘縣女子師範學校。七七事變後積極參加抗日宣傳活動。193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到重慶從事革命工作。1946年參加創辦《四川婦女》。1947年8月任中共萬縣縣委副書記,建起黨的外圍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社。 [1]  1948年6月在萬縣被捕。1949年11月14日遇害。 [2] 
中文名
李青林
別    名
李方瓊 [1] 
國    籍
中國
籍    貫
瀘州瀘縣 [5] 
出生日期
1913年12月16日 [6] 
逝世日期
1949年11月14日
畢業院校
瀘縣女子師範學校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李青林人物生平

李青林烈士 李青林烈士
李青林,原名方瓊,又名潭、冰如、方蓮,四川省瀘縣人(現瀘州市),1913年農曆冬月十九日出生在瀘州城營溝一個商人家庭 [6]  。父親早年從學,後改從商業。母親生青林姐妹弟兄七人,青林行六。青林自幼性格佩強,嫉惡如仇,富於正義感。小學時期,就學於瀘縣女學會。
1929年春,考入瀘縣女子師範學校讀書。
1930年因叔父借債問題,債主勾結駐瀘軍閥強加以弟債兄還,向其父逼債,抓去毒打、坐牢,其父氣病交加而死。傾家抵債,家境破落,全家僅靠其兄、姐的微薄工資度日。那時李青林深感前程暗淡,十分痛恨腐朽黑暗的舊社會。
1939年1月,經鄧本容介紹,李青林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在瀘州、重慶等地從事革命活動。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李青林在重慶參與創辦《四川婦女》,在此期間結識了《新華日報》採訪部的邵子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1947年2月28日發生了二·二八事件,國民黨反動派強令駐渝的《新華日報》和中共四川省委全體人員立即撤回延安邵子南被迫離渝。李青林的組織關係原在省委,也因省委撤離而一度中斷。 [3] 
1947年7月,李青林接受任命去萬縣擔任縣委副書記,以萬縣清泉鄉第六保國民學校教員的公開身份,秘密從事該縣的青運和婦運活動,並建立黨的外圍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社。
1948年6月15日,因叛徒出賣被捕,遭受國民黨特務的酷刑,仍未吐露黨的秘密。後被押禁在重慶渣滓洞,敵人令叛徒與其對質,李怒斥叛徒。在獄中,她團結同志,堅持鬥爭。
1949年11月14日夜,李被敵人槍殺於歌樂山下電台嵐埡處。就義時高呼:“打倒國民黨反動派!中國共產黨歲!”時年36歲。 [1] 

李青林主要事蹟

李青林不幸被捕

1948年4月,重慶市委《挺進報》不幸遭破壞,市委正、副書記劉國定冉益智先後被捕叛變,供出了下川東臨委(地委)書記塗孝文。國民黨重慶行轅二處處長徐遠舉,立即派遺該處特務科長雷天元為組長,帶領中統和軍統特務左志良、漆玉麟等十餘人,由叛徒冉益智作眼線,於6月上旬直去萬縣抓捕塗孝文。塗於6月11日被捕後,在嚴刑面前,供出了李育林、雷震等十多個負責人。次日(星期六)下午,李青林去城裏活動時,得知塗已被捕後,立即把這消息寫成“客人來請把屋子趕快打掃乾淨”的暗語信條,告之在家的賀啓惠同志。賀接接後,即同易明珍忙把黨的機密文件、書判清理焚燬了。第二天下午,李青林化裝趕回學校對賀説,“塗孝文等.已被捕了,我們趕快想辦法轉移。”而她們又苦無路費,未能立即撤退。6月15日中午,特務雷天元即派漆玉麟、高慕超、陳林等蘭人,由萬縣警察局李督察帶路,直去清泉鄉第六保校逮捕了李青林。
李青林被捕後,同江竹筠等女同志關在萬縣警察局內,叛徒冉益智向特務雷天元獻計,“要從李青林身上榨油,她是負責人,鄉下的關係是她發展、掌握的。”當晚即審訊,李青林連共產黨員身份都不承認,只説,“我在學校教書,上課很忙,很少和校外人來往。認不得哪個姓江的(江竹筠)”。特務無法,只有慣常的一招——酷刑,老虎凳,李青林忍着鑽心的劇痛大顆大顆的汗珠像雨點般流下來。當加到三塊磚時,她的右腿骨折了,她暈了過去。敵人的審訊只得草草收場。 [3] 

李青林獄中鬥爭

為了證實李青林是共產黨萬縣負責人,在渣滓洞審訊時,特務把叛徒塗孝文叫來對質。塗孝文一出面,激起李青林滿腔怒火,橫眉怒目,逼視着叛徒。她心裏明白敵人想撈點什麼。
特務指着塗問:“李青林,你認得他嗎?”
李青林回答得極乾脆:“認得!”
又向:“你們是什麼關係?”
李青林嚴正地回答:“我們是仇人。多年以前我和他在瀘縣教小學,他追求我,我拒絕了。他是個下流東西,有次強迫接吻,我打了他的耳光,因此懷恨在心,現在借你們之手來報復我。”馬上轉身聲色俱厲地質問塗孝文,“你説,是不是這樣!”
塗只得灰溜溜地回答説:“是”。這次審訊又無果而終。 [3] 
由於敵人的殘酷折磨,李青林在渣滓洞獄中常生病卧牀不起。她沉靜,説話不多,但出言就很有分量。同志們尊敬地照顧她,打飯、倒馬桶都不要她輪值。但李青林總是積極參加獄中活動,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她擅長針線活,有些同志入獄時衣服帶得少,缺冬衣。她就用舊衣服給他們做棉背心。有時拄着枴杖去為同志洗衣。幾次獄中集會,她都拄着枴杖去參加。她英勇不屈的精神極大地鼓舞了難友們的鬥爭意志。
1949年11月14日,國民黨反動派在潰逃前,將李青林等30位革命志士押往歌樂山電台嵐埡刑場。當特務拉李青林上車時,她推開特務,大聲怒斤:“不用你拉,我自己走!”一瘸一拐的李青林從容鎮定,與難友相扶上車。傍晚,李青林倒在了血泊中,時年36歲。
新中國成立後,為紀念李青林,人們在她的遺像下面敬獻了一副輓聯:“求自由慘遭屠殺,可歌可泣,可稱民族英雄;為主義壯烈曬性,不屈不撓,不愧女中豪傑。”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