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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俊

(後晉官吏)

鎖定
李重俊(?-公元946年),後唐隴西郡公李從璋子,後晉李皇后(即後唐永寧公主)的再從侄。後唐年間,歷諸衞將軍;後晉年間,任池州刺史、虢州刺史。公元946年,因通姦親妹、濫殺僕從、強姦僕從妻子等罪行而被賜死家中。
本    名
李重俊
別    名
李俊
所處時代
民族族羣
沙陀人
逝世日期
946年
性    別
職    位
池州刺史、虢州刺史

李重俊人物生平

李重俊是後唐隴西郡公李從璋之子,後唐明宗李嗣源的從孫,後晉李皇后(即後唐永寧公主)的再從侄,歷經後唐、後晉兩朝。
公元930-936年,時後唐明宗李嗣源在位,歷諸衞將軍。
公元936年,後晉高祖石敬瑭後唐開國,石敬瑭即位之後,李重俊遙領池州刺史。
公元942年,少帝石重貴繼位, 授李重俊虢州刺史。 [1] 

李重俊貪贓枉法

李重俊為人貪鄙,總是被虢州郡人訴告,下御史台,抵贓至重,但是當時的李太后是李嗣源的女兒(後唐永寧公主),和李重俊父親李從璋是從兄妹,所以因為這層姑侄的關係救下了他,於是歸罪於判官高獻,只是罷免了他虢州刺史的官位。不久之後,又出任商州刺史。商州百姓素來貧苦,李重俊到任之後,恣意剝削,百姓潦倒不堪。 [1] 

李重俊殺奴奪妻

李重俊治家不法,他的奴僕每天就像履湯蹈火一樣,只要有忤他意的,要麼鞭打,要麼刀殺。後來他殺了自己的部曲孫漢榮,搶了他的妻子。等到李重俊任滿之後回到洛陽,孫漢榮的母親燕氏才終於接回了兒媳。燕氏將這件事向府尹景延廣訴告。牙將張守英對燕氏説:“李重俊是前朝枝葉,是今上的族親,府尹不過是區區河南尹,怎麼管呢?倒不如拿一些金帛,私下和解。這才是上策啊。”燕氏聽了他的話,於是他給了燕氏三百,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 [1] 

李重俊坐罪賜死

青衣趙滿師因不堪忍受酷刑,翻牆逃出去找到景延廣,告發李重俊與妹妹通姦,以及其他前前後後的各種違法之事。於是景延廣向皇帝奏告,皇帝派刑部郎中王瑜審問李重俊。王瑜確認了通姦親妹、砍殺僕從、強姦孫漢榮妻子等罪行都屬實,並把這些惡行公諸於世,按照法律應當處以棄市 [2] 
開運二年(公元945年)十一月丙申,因受財枉法,李重俊被削籍為民。 [3]  (“受財枉法”為古代罪名,詳見“六贓”)
開運三年(公元946年)九月乙未,少帝石重貴下詔將李重俊賜死在家中。 [1] 

李重俊家庭成員

李重俊先輩

曾祖父:李霓,贈汾州刺史,天成二年(927年)被後唐明宗李嗣源追尊為德祖孝成皇帝。
曾祖母:劉氏,贈宋國夫人,天成二年(927年)被後唐明宗李嗣源追諡為孝成懿皇后。 [4] 
祖父:李氏,後唐明宗李嗣源兄弟
父親:李從璋,字子良,後唐明宗李嗣源從子 [5] 

李重俊同輩

妹妹:李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