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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潔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鎖定
李潔,女,生於1955年7月,內蒙通遼人,博士,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文名
李潔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內蒙通遼
出生日期
1955年7月
畢業院校
吉林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教師
性    別

李潔人物經歷

198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199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82年吉林大學法學院工作,1989年聘講師,1994年聘副教授,2000年聘教授,2001年聘博士生導師。 [1] 

李潔主要著作

教材:1、《刑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1] 

李潔主要論文

1、《中國有權刑法司法解釋模式評判與重構》,《中國刑法年會文集》(文集),2003年9月版;
2、《論罪名間法定刑之平衡》,《刑法論叢》(文集),2003年9月版;
3、《中日刑事違法行為類型與其他違法類型關係之比較研究》,《環球法律評論》,2003年第4期;
4、《中日受賄罪立法比較——兼論論我國受賄罪的立法完善》,《比較法在中國》(文集),2003年第3期;
5、《受賄罪法條解釋與評析》,《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5期;
6、《論罪名間法定刑之平衡》,《刑法評論》(第1卷),2002年11月版;
7、《貪污罪犯罪主體研究》,《刑法熱點疑難問題探討(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8、《慎重修改刑法論》,《刑事法評論》(第11卷)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9月版;
9、《罪刑法定之明確性要求的立法實現》,《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
10、《刑法中財產損失與人員傷亡後果並列與分別規定之利弊分析》,《政法論壇》,2002年第3期;
11、《中日涉罪輕微行為處理模式比較研究》,《法律科學》,2002年第2期;
12、《論一般沒收財產刑應予廢止》,《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年第2期;
13、《不同罪刑階段與刑法定模式研究》,《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
14、《罰金刑的數額規定研究》,《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2年第1期;
15、《法律的犯罪構成與犯罪構成理論》,,2001年1月。 [1] 
參考資料
  • 1.    李潔  .吉林大學法學院[引用日期201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