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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

(廣東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

鎖定
李松,男,漢族,廣東雷州人,1955年10月生,中央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學歷大學,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24年2月,李松被開除黨籍。 [2-3] 
中文名
李松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雷州
出生日期
1955年10月

李松人物履歷

1974年12月後,歷任某軍某師371團機槍連通訊員、文書、班長、排長(1979年2月參加邊境自衞還擊戰,榮立三等功);
1979年9月後,任某軍某師371團政治處宣傳股幹事、副連職幹事;
1980年11月後,任某軍某師371團政治處幹部股副連職幹事、正連職幹事;
1983年10月後任某軍某師371團政治處幹部股副股長、股長(1983年6月至1984年7月到廣州軍區政治部幹部部幫助工作);
1984年9月後,任某軍政治部幹部處正營職幹事(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參加惠陽師專黨政幹部大專班政治專業學習並畢業);
1986年8月後,任某軍某師政治部幹部科科長;
1989年11月後,任惠州軍分區政治部保衞科科長、幹部科科長;
1992年12月後,任惠州軍分區政治部副主任(正團級),兼任市國防教育領導小組副組長、市軍轉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市雙擁辦副主任;
1996年10月後,任惠州軍分區政治部主任(副師級)、軍分區紀委書記,兼任市紀委委員、市政法委員會委員(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參加中央黨校法律專業本科班學習並畢業);
2001年11月後,任惠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處級);
2006年12月後,任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6年1月,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不再擔任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 [1] 
2017年3月,退休。 [2] 
九屆惠州市委委員,惠州市九次黨代會代表,惠州市六、七、九屆紀委委員,惠州市九屆人大常委。

李松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李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李松開除黨籍

2024年2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李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多人謀取利益;清廉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過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私利,約定收受財物;肆意妄為,干預執紀執法活動;紀法意識淡漠,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從輕處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松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