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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方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豪(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鎖定
李東方,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中國證券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金融服務法學會副會長。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豪(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北京等嫣雨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  [5] 
中文名
李東方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出生地
重慶
代表作品
近代法律體系的侷限性與經濟法的生成》
《現代經濟法的產生及其社會公共利益的本位性》
職    稱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發表論文數目
45篇(截至2019年7月) [2] 

李東方人物介紹

李東方,男,重慶人。西南政法大學首屆經濟法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博士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研究學者。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豪(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北京等嫣雨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 

李東方學術研究

李東方教授長期以來從事經濟法、民商法的實踐和理論研究,是我國知名經濟法學者,在經濟法理論、金融證券法、公司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等領域有很深的造詣。
· 代表性的學術論文有:
《近代法律體系的侷限性與經濟法的生成》、
《現代經濟法的產生及其社會公共利益的本位性》、
《論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政府監管的缺陷與證券監管的適度性分析》、
《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等。
· 代表性的學術著作有:
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研究》(獨著)、
《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領著)、
《公民的物權》(合著)、
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中華社科基金項目成果三等獎)、
市場管理法教程》(主編)、
《經濟法案例教程》(主編)、
《證券法學》(主編)、《證券法》(主編)、
《公司法教程》(獨著)等。
· 主持國家重點課題《西部人文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子課題《人文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國外經驗與國內對策》,該課題的成果《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而深入研究人文資源法律保護的專著。

李東方教學工作

李東方教授 李東方教授
李東方教授長期從事法學教育工作,在中國政法大學先後給本科生開設的課程為:
經濟法總論、經濟法概論、房地產法、競爭法、商法、商法總論與公司法、票據法與證券法、破產法與保險法。
給研究生開設的課程為:
經濟法理論、經濟法專題、金融法、企業與公司法、公司與證券法、外國證券法(英語雙語)、國有資產法、合同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