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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興
(山東英天律師所調研員)
鎖定
李振興成就及榮譽
1958年參軍,七次評為五好戰士,十二次嘉獎,兩次先進工作者,榮立三等功一次,79年轉業法院口。
1980年從事律師工作,承辦刑、民、經濟行政案1718起,代書萬份,宣講法律從農村學校至市五大班子成員。先後擔任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主任職務,濱州地區首批律師,組建了濱縣、濱州兩所,8次被評為縣、市級先進個人和模範黨員。
1994年被地委授予全區政法系統優秀幹警稱號。
1995年被地區授予全區優秀律師稱號。
李振興個人事蹟
1984年任副主任和1992年任主任期間曾兩次被評為省先進所。參加過3次全省律師代表大會交流經驗。
1986年3月在青島參加了涉外青交會提供法律服務,山東省第一期律師班學員。
1987年經全國高級律師高級公證員培訓。
1991年3月擬稿山東審判發表了丙不構成詐騙罪一文。
1996年11月參編了黃河出版社出版的《權制、義務、訴訟》一書。
1988年始為市政府參辦了14件事。
1998年3月8日代理申訴抗訴,轉輸為贏,被稱為當代包青天。上訴人張紅軍變更撫養關係—審敗訴,99年7月20代理二審勝訴。
1998年某局長翫忽守案,辯護終止偵察。認為公訴機關1999年7月19日指控陳愛國犯輪姦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其罪不成立的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獲單位和個人贈旗4面,個人事蹟91年12月被中國卓越公司編入《護法使者》一書。
1995年5月濱州新聞出版局編入《話説濱州大蓋帽》一書,2000年1月1日入編國家二十一世紀人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