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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顧問

鎖定
常年法律顧問是指律師依法接受公司、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自然人其他法人、其他組織的聘請,以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的專業技能為聘請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務的專業性活動。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是律師,其他人不得擔任法律顧問。
中文名
常年法律顧問
擔任人
律師
類    型
公司、政府及軍隊常年法律顧問
聘請人
公司、政府、軍隊或個人

常年法律顧問基本介紹

哪些人可以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呢?
聘請法律顧問,既可以是公司、企業單位,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也可以是事業組織,社會團體;還可以是政府機關、軍隊;還可以是個人。

常年法律顧問業務範圍

法律顧問的業務範圍一般包括:
1 、為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務提供法律諮詢;
2 、為聘方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為聘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依法進行論證;
4 、協助聘方開展宣傳教育,運用法律手段加強企業管理;
5 、應邀為聘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6 、向聘方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7 、代聘方發佈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
8 、接受聘方委託,對有關企業或項目進行資信或可行性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9 、代辦企業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10 、參與聘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審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11 、參與處理聘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12 、優先接受聘方委託,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聘方的合法權益。
現在很多企業和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尤其是大企業。只不過,實際上有不少企業可能只是把法律顧問當成了可有可無的擺設只有在發生嚴重債務糾紛或者訴訟的時候,才想到他,甚至在簽訂經濟合同的時候,法律顧問的作用都被忽略了。對於這一點,從事十多年法律顧問服務工作的夏學義律師深有體會,夏學義律師擔任了一百多家企業法律顧問,其中有些企業就沒有能夠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來為本企業的良好發展而服務,這些企業往往都是在糾紛發生後才想到律師,他們只是將律師當作“滅火員”。
事實上,除了討債和打官司以外,一名優秀的律師成為你的法律顧問後,能夠為個人和企業做的事情還有很多,而且其中大部分工作對一家企業的發展來説都是非常重要的。假如你正在經營着一家企業,不妨考慮一下,以下很多方面的工作,都是可以讓你的法律顧問來做的,或者至少應該讓他參與進來。比如説:企業的籌建、開業、歇業、變更經營範圍和註冊資金等等工商登記手續;專利、貸款、税金減免、商標註冊、產品生產和商品進出口許可證等申請、申報、申領手續;財產投保、交付保險金、轉移保險代理權、請求保險賠償金;財產租賃、抵押、贈與、信託、寄售;股票、債券的發行、認購;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及股權的有償轉讓;房地產及大型資產的拍賣和商品代購;建築工程承包、企業承包、租賃經營等投標、招標事務;企業的破產清算、兼併、收購、出售和企業資產重組;經濟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各類合同和章程的審查;市場、商品信息及企業資信的調查;起草、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法律建議書;參加經濟協作、經濟合同、聯營談判、簽約等活動;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公開場合等某項法律事件或法律行為發表聲明。

常年法律顧問分類

常年法律顧問一般按照聘用主體分類,可以分為:公司、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政府機關常年法律顧問、軍隊常年法律顧問。

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

同律師事務所簽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範文

來源: 日期:2012-07-30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010—
傳真:010—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
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每個合同年度為甲方工作 個小時。甲方委託事務不足小時數的,視為乙方律師完成了工作量;甲方委託事務超過小時數的,超出部分減按每小時 元人民幣計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年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幣; 年 月 日之前再支付 元人民幣。
乙方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或者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 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小時費標準按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 、當好法律參謀,防範、化解法律風險,建立法律文件檔案和法律風險預警機制
2 、對客户業務經營上及管理上的所有法律問題提供意見、建議和幫助;
3、起草、審核、修改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商務信函等;
4、參與或跟蹤客户的重要經濟活動;
5、為訴訟、仲裁案件提供策劃或法律諮詢服務,代理出庭訴訟或仲裁;
6、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調查,對公司合作伙伴、客户進行主體資格、工商登記、法律地位、真實身份、背景、經營管理現狀、資產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
8、為客户尋找、介紹合資、合作伙伴或投資人,尋找、介紹項目或提供相關信息;
9、定期上門服務;
10、提供信用帳户服務,進行資金監管
11、完善或建立客户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
12、重大事務團隊服務。
法律顧問工作內容細述如下:
一、日常法律諮詢
1.法律諮詢的定義:
分析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法律疑問,對問題本身性質做出區分,在法律專業領域內予以解答。
2.法律諮詢的作用:
日常法律諮詢在解決公司遇到的問題時,具有及時性和預防性,有利於防微杜漸,避免因發生嚴重的問題而處於十分被動的地位,從而喪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尤其針對公司的銷售部門,我們可以提供前瞻性的法律諮詢,使其更好的管理其銷售協議,建立有效的內部工作框架,儘量減少應收款項難以回收的問題。因此諮詢功能的良好運用,有利於公司將問題在萌芽狀態或者為解決糾紛做好準備工作。
二、建立整套合同體系
1、瞭解公司制定合同的目的以及具體要求:
與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充分的溝通,結合公司的運營需要,瞭解公司經營行為的目的,分析預測潛在風險,協同公司設計業務運營流,對公司運營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上各方的權利義務進明確,為公司建立一整套合同體系進行規範,以使公司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合同文本:
根據已經確定的合同制定方案,依據該合同涉及的法律法規,制定合同文本的具體條款,確保內容的合法性及可操作性,體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三、專項法律意見
1.對於法律意見的定義:
專項法律意見是專職律師針對具體的法律問題參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全面分析、判斷,出具的關於該問題的法律風險,法律後果及應對措施的書面法律文件。
2.出具專項法律意見的情形:
(1)根據公司諮詢法律事務的具體情況,以及該項事務的複雜性和重要性,經本所律師共同討論後,出具有可行性的書面法律建議;
(2)根據本所在主動回訪過程中發現的,將會給公司的經營帶來風險的操作行為,及時指出並視情況嚴重性出具針對性的書面法律意見,幫助公司杜絕潛在風險。
四、處理公司與客户之間的糾紛
1.對公司與客户發生糾紛性質的判定:
通過對產生糾紛的整個過程進行了解及分析,確定對方的行為屬於惡意還是善意,向公司提交正確有效的應對方案。
2.依據糾紛性質的不同做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1)如果對方的行為屬於善意,只是針對具體的交易活動中某些環節而產生異議的話,則在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律師的身份爭取以非訴訟的方式合法、合理、高效的解決糾紛;
(2)如果對方的行為屬於惡意欺騙的性質,我們將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有效的防範措施,並且根據事態的發展做好訴訟的準備和證據的蒐集,便於將來通過訴訟方式幫助公司爭取最大的利益。
五、參與商業談判
1、參與商業談判的方式:
(1)直接參與:能參與談判的全過程,對於不利於公司的條款或因素及時採取應對措施,防止帶來不必要的巨大損失;
(2)間接參與: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幕後支持,避免因直接參與洽談而給對方帶來心理上的防範,導致不利於該合作項目的因素產生。
2、參與商業談判的作用:
促使商業談判的成功,保證重大項目的合同條款合法有效,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時,在該合同的實際履行過程中,律師作為全過程的參與者可以起到監督和保障執行的作用。
六、提供法律培訓
1、針對公司不同的職能部門,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範圍,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培訓;
2、提高全體部門員工的法律意識,瞭解自身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和存在的風險,規範日常的經營行為。避免企業的員工因為不熟悉相關法律而喪失警惕性,從而導致工作上的失誤,為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風險或重大經濟損失
在公司與另一方簽訂合同前,通過調查對方的資產情況、公司運營情況以及以往的交易信用,向公司提交對方的信用評定,評估對方從事商業活動的能力,分析具體業務的風險性。
八、勞動爭議解決
1.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1)律師代表公司參與處理與員工間的勞資糾紛福利待遇糾紛、工傷賠償糾紛、解除勞動關係糾紛等的勞動仲裁和訴訟程序;
(2)由律師來溝通勞資雙方達成共識,採用非訴訟方式、非仲裁方式快速解決勞動爭議,消除對公司的不利影響,維護公司的根本利益。
2.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性:解決時間的長短及結果的好壞對於公司的影響力是不同的。勞動爭議如果能得到及時妥善的解決,有利於增強公司內部員工的穩定性以及凝聚力。反之,則會激化矛盾,破壞公司內部的穩定甚至讓競爭對手有機可乘,導致經濟上的重大損失。
九、合同及應收帳款管理
對合同的訂立、履行狀況形成文字記錄並歸檔管理,督促財務部門對應收帳款進行及時清理,確保各項經濟合同能如約履行,避免因時效喪失等原因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
十、協助建立公司管理制度
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合理的設置公司的所有權,規劃股權結構;結合公司業務特點,設計公司結構,建立知識產權、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等制度,使公司的結構具有競爭上的組織優勢。
十一、協助處理與相關行政機關的各種事宜
利用律師的專業知識和權利,以維護公司利益為目標,協助其與工商、税務、公安等行政機關交涉,處理解決各種事宜。
十二、律師見證
1.律師見證的定義: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根據委託人的委託,對一定範圍內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證明,如: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外貿合同的訂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
2.見證的具體步驟:
(1)首先詳細瞭解當事人之間的委託事項,確定該事項的法律關係以及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2)審核當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
(3)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全程見證;
(4)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見證書。
十三、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活動
十四、其他相關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