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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軍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原秘書長)

鎖定
李建軍,男,漢族,1971年8月生,湖南省嘉禾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曾任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4] 
2023年12月,李建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4] 
中文名
李建軍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省嘉禾縣
出生日期
1971年8月
畢業院校
郴州農校

李建軍人物履歷

1987.09—1990.08 郴州農校農學專業學習
1990.08—1992.01 嘉禾縣石橋鄉幹部
1992.01—1995.08 嘉禾縣團縣委幹部(1992.05—1995.08 湖南省委黨校脱產學習)
1995.08—1996.11 共青團嘉禾縣委副書記
1996.11—1998.03 共青團嘉禾縣書記
1998.03—2000.08 嘉禾縣袁家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0.08—2003.12 嘉禾縣袁家鎮黨委書記
2003.12—2006.08 嘉禾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6.08—2008.12 中共桂陽縣委常委
2008.12—2010.07 中共郴州市甦仙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0.07—2011.06 中共郴州市甦仙區委常委、副區長
2011.06—2015.11 中共郴州市北湖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15.11—2015.12 中共安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候選人
2015.12—2016.01 中共安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16.01—2020.06 中共安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20.06—2021.06 中共安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一級調研員 [1-3] 
2021.07—2021.08 郴州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人選,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一級調研員 [4-5] 
2021.08—2022.02 郴州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一級調研員
2022.02—2022.04 郴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一級調研員 [10] 
2022.04— 郴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7-9] 
中國共產黨郴州市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6]  ,郴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11] 

李建軍職務任免

2023年8月23日,郴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李建軍的郴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13] 

李建軍人物事件

李建軍違紀被查

2023年5月,郴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李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郴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李建軍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紀委監委對郴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原黨組書記、主任、一級調研員李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建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目無組織,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為官不廉,違規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承攬工程項目謀取利益;履職不力,對任職地方違規舉債負有直接責任,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生活作風不檢點;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李建軍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郴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郴州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郴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按程序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第六屆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其郴州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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