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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臨

鎖定
李大臨(1010—1086)宋成都華陽人,字才元。登進士第。為絳州推官,累遷開封推官。神宗熙寧初,擢修起居注,進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上言青苗法有害無益,忤王安石。會秀州判官李定破格除監察御史裏行,又與宋敏求蘇頌相繼封還詞頭。以累格詔命,撤去知制誥歸班。出知汝州,徙梓州,官終天章閣待制。 [1] 
中文名
李大臨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成都
才元

目錄

李大臨生平

李大臨,字才元,成都華陽人,先後任北宋廣安軍知軍、汝州知州、梓州知州等。進士及第,任絳州推官。杜衍為河東安撫使,舉薦其為國子監直講、睦親宅講書。文彥博舉薦李大臨為秘閣校理。但在考試選取舉人時,他因為誤取了作詩用錯聲韻的人,被責為監滁州税。不久,又恢復舊職。
宋仁宗曾派使臣賞賜館閣官員皇帝手書,到李大臨家,李大臨家貧沒有奴僕,正自己餵馬,使臣回去上奏,皇帝説:“真是個廉潔之士。”因為父母年老,請求為廣安軍知軍,移邛州。回京,為羣牧判官、開封府推官。
神宗素來知道李大臨的名字,提升他為修起居注,進為知制誥、糾察在京城的邢獄。他説青苗法有害無益,王安石發怒。適逢李定被任命為御史,宋敏求、蘇頌相繼把任命狀封好退還,到李大臨處,李大臨也把任命狀封還。皇帝批示説:“去年詔書規定,御史台官員可以不按官職上奏舉薦,後來並未更改制度。”蘇頌、李大臨合奏:“據過去規定,御史台官員必須以員外郎、博士充任,近來的制度不限於這兩種人,不是説應選官員也允許充任。李定以初等職官超過朝廷名籍,越級升入御史台,這是國朝從未有過的。僥倖之門一開,官位名器有限,豈能人人都滿足其意願呢。”皇帝又下詔曉諭好幾次,蘇頌、李大臨仍爭執不止,於是以屢次阻止詔書命令為由,責令他們回各自的班位,李大臨以工部郎中出京任汝州知州。辰溪進貢丹砂,路經葉縣,其中二箱變成兩隻野雞,在山谷間飛鬥。耕田的人捉住,別人懷疑為偷盜,上了刑具送到官府。李大臨知道是奇事,迅速查明事實真相,放了耕田的人。後改任梓州知州,加官集賢殿修撰,又為天章閣待制。退休七年後70歲時去世。 [2] 

李大臨評價

李大臨清廉嚴整有操守,議論事情能識大體,因為爭奪李定授官事後名氣更大,世人把他和宋敏求、蘇頌合稱為“熙寧三舍人”。
清乾隆《廣安州志》載:“字才元,華陽進士,天聖中官秘書閣校理,家貧無僕隸,自秣馬。仁宗遺使覘之選奏,嘆曰:‘真廉士也。’以親老知廣安軍事,上言青苗,不畏權要。歷官集賢殿修撰,致仕。”《宋史》有傳。 [2] 

李大臨傳記

李大臨,字才元,成都華陽人。登進士第,為絳州推官。杜衍安撫河東,薦為國子監直講、睦親宅講書。文彥博薦為秘閣校理。考試舉人,誤收失聲韻者,責監滁州税。未幾,還故職。
仁宗嘗遣使賜館閣官御書,至大臨家,大臨貧無皂隸,方自秣馬,使者還奏,帝曰:“真廉士也。”以親老,請知廣安軍,徙邛州。還,為羣牧判官、開封府推官。
神宗雅知其名,擢修起居注,進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言青苗法有害無益,王安石怒。會李定除御史,宋敏求蘇頌相繼封還詞命,次至大臨,大臨亦還之。帝批:“去歲詔書,台官不拘官職奏舉,後未審更制也。”頌、大臨合言:“故事,台官必以員外郎、博士,近制但不限此,非謂選人亦許之也。定以初等職官超朝籍,躐憲台,國朝未有。幸門一開,名器有限,安得人人滿其意哉。”復詔諭數四,頌、大臨故爭不已,乃以累格詔命,皆歸班,大臨以工部郎中出知汝州。
辰溪貢丹砂,道葉縣,其二篋化為雙雉,斗山谷間。耕者獲之,人疑為盜,械送於府。大臨識其異,訊得實,釋耕者。徙知梓州,加集賢殿修撰,復天章閣待制。甫七十,致仕七年而卒。
大臨清整有守,論議識大體,因爭李定後名益重,世並宋敏求、蘇頌稱為“熙寧三舍人”雲。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