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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求
(北宋史地學家、藏書家)
鎖定
宋敏求(1019年—1079年5月9日),字次道,趙州平棘(今河北省趙縣)人。北宋大臣。
- 字
- 次道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人
- 出生日期
- 1019年
- 逝世日期
- 1079年5月9日
- 主要成就
- 編定《唐大詔令集》,為研究唐代法制史的重要資料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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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詔令集》
《春明退朝錄》
《長安志》 - 本 名
- 宋敏求
- 籍 貫
- 趙州平棘
- 官 職
- 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
- 追 贈
- 禮部侍郎
宋敏求人物生平
天聖二年(1024年),以父蔭為秘書省正字。
寶元二年(1039年)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及第,初任館閣校勘。
慶曆四年(1044年),因參加蘇舜欽進奏院的集會,被調離京城,出任集慶軍判官。王堯臣、宋祁編修《新唐書》,因宋敏求熟習唐朝故事,故上奏請他擔任編修官。後因祖母去世服喪,仁宗下詔令他住在家中修史。服喪完畢,任同知太常禮院。
[4]
當時,朝臣石中立父子相繼病故,其孫石祖仁對服喪的禮節感到疑惑,便交給禮院裁定,禮官們援引依據不一,宋敏求提議應服喪三年,辭去官職,服斬衰,判寺宋祁也贊同他的看法,於是將此定為制度。後升任集賢校理,又應宋庠的徵辟,隨他出任西京(今河南洛陽)通判。後於羣牧度支判官任上墜馬傷足,被降為亳州(今安徽亳州)知州。
宋英宗即位後,受召擔任《仁宗實錄》檢討官。
治平四年(1067年),宋英宗崩,殯喪期間,有人説血緣關係較疏遠的皇族宗室成員在喪期也可以婚嫁,宋敏求認為先皇帝還沒有出殯,絕不可以婚嫁。一年後,又有人這麼説。宋敏求説宗室普遍服喪,由穿喪服降到穿練服時,便可以嫁娶婚姻了。因為他的説法前後矛盾,被貶職為絳州(今山西新絳)知州。王珪、範鎮乞求朝廷留下他,以便讓他完成《仁宗實錄》,宋神宗説:“典禮制度,是國家大事,而謬誤到如此地步,哪能沒有責任。”宋敏求的議論最初本沒錯,但曾公亮痛恨禮院裏的劉瑾附和宋敏求的説法,所以要藉此除去他。當年冬,宋敏求又被詔令回京。
[6]
《仁宗實錄》修畢,遷右諫議大夫。
王安石討厭呂公著,故誣陷呂説過“韓琦想要利用人心,如當年趙鞅在晉陽起兵,藉此驅逐君主身邊的惡人奸臣”的話,將呂公著貶為潁州知州。
[7]
宋敏求草擬詔書時,王安石要他在詔書中説明呂公著的罪狀,而宋敏求卻只説他敷陳失實。王安石發怒,告之宋神宗此事,神宗命陳昇之修改詔書,宋敏求請求解除自己官職,未準。
[8]
熙寧三年(1070年),李定自秀州判官升任御史,宋敏求將委任詔書封回不發,遂免去知制誥一職,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升為朝請大夫。其後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時,因孔文仲對答時言語切直不阿,便將他評為優等。王安石更加惱怒,罷免了孔文仲。人們都為宋敏求擔憂,而宋神宗卻處處保全他。次年,授史館修撰、集賢院學士。
[9]
熙寧七年(1074年),鄧潤甫對皇帝進言:“近來大臣們多喜歡互相攻訐告發,這並非國家的好現象,應該提拔任用敦厚的人,以改變這種淺薄的風氣。”於是升宋敏求為龍圖閣直學士。
宋敏求家中藏書達三萬卷,他大都粗略閲讀誦習過,所以對朝廷典故很熟悉,士大夫們每有疑議,必前來請求指正。他又補修了唐武宗以下的《六世實錄》共一百四十八卷,其他的著作也很多,學者們大都參考這些書。他曾建言“:河北、陝西、河東等地的舉子,性格厚朴紮實,但辭藻卻不工巧華麗,所以中進士的較少。請下令轉運使選擇那些有品行材藝武略的人,特例給他們升官,使人材能充分發揮其作用,而士子們有可以進升的途徑。又各州郡只有學校而無學官,所以學生士子容易離開本鄉本土到外面去拜師求學,請求在各州縣設立學官。”後來朝廷多能實行他的建議。
[13]
宋敏求主要成就
宋敏求史學
1.編定《唐大詔令集》130卷,該書由宋綬纂輯,但“未次甲乙,未為標識”,宋敏求在此基礎上“緒正舊稿,釐十三類”,於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九月整理成書,內容關涉到唐代政治、經濟、法律、選舉、行政管理等,為研究唐代法制史的重要資料。
2.著有《長安志》20卷,為地方誌之宗。該書考訂詳備,詳於記載長安城郭、宮殿、坊市等,是我國古代有關長安地誌的重要著作,對研究長安的歷史地理有較大參考價值。
3.筆記有《春明退朝錄》,書中多記唐宋典章故實,史料翔實可信,歷來為史家所重視和採擷。至於其民情風俗、官場應酬、書畫題記、詩話詞評等時有著錄,頗具文學史研究價值。
4.補有唐武宗以下《六世實錄》148卷,參與了《新唐書》的撰寫工作,又受命完成《仁宗實錄》。
宋敏求藏書
宋敏求家藏書數量極多,晁説之曾言:“惟是宋宣獻家,四世以名德相繼,而間有畢叢相、楊文莊二家之書,其富蓋有王府不及者。”其父宋綬即為藏書大家,所藏書籍有兩萬卷之多,宋敏求時又多方尋求,家藏遂增至三萬餘卷。所藏內容豐富,多楊徽之、宋綬手澤及四朝賜札,另有自宋初至神宗熙寧年間的報狀,所藏唐人詩集特為完備,為一般藏書家所不及。此外,宋敏求不僅藏書數量多,而且質量精審,退朝後常與子侄們一同校勘書籍,曾雲“校書如掃塵,隨校隨有。”故世之蓄書,多以宋氏所藏為善本。
宋敏求軼事典故
宋敏求家藏書富,收羅唐人詩集、先人手跡與四朝賜札尤多。藏書唯謹,或繕寫別本,以備出入。學者蘇頌論其所藏“最號精密”,又樂於借給他人,居於春明坊時,士大夫中喜愛讀書之人,多願居往其側,以方便借閲其藏書,致使周圍地價大昂。
當時的一些名臣士大夫多與之交遊,以求借閲。歐陽修就曾多次向宋敏求寫信求借書。劉恕是司馬光編寫《資治通鑑》的主要助手,為了編修《通鑑》,他特地繞道亳州求借覽,宋敏求為劉恕置辦酒飯款待,劉恕“晝夜口誦手抄,留旬日盡其書而去。”王安石也曾長期借閲他所藏的唐人詩集,“介甫在館閣時,僦居春明坊,與宋次道宅相鄰.次道父祖以來藏書最多,介甫借唐人詩集,日閲之,過眼有會於心者必手錄之,歲久,殆錄遍或取其本鏤行於世謂之百家詩選。”
宋敏求親屬成員
祖父:宋皋,度支員外郎;
父親:宋綬,兵部尚書、參知政事,贈燕國公;
母親:畢氏,畢士安孫女,常山郡太夫人;
妻子:畢氏,畢士安曾孫女,京兆郡君;
兒子:宋慶曽、宋匪躬、宋弄孫及其次早亡、宋尚賢、宋正功、宋表微、宋揆方、宋處仁;
宋敏求個人作品
《春明退朝錄》、《長安志》。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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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原縣人民政府 .三原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1-10]
- 2. 宋諫議敏求墓誌銘 .國學大師古籍[引用日期2017-06-09]
- 3. 李玉安 黃正雨.中國藏書家通典: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 4.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為館閣校勘。預蘇舜欽進奏院會,出籤書集慶軍判官。王堯臣修唐書,以敏求習唐事,奏為編修官。持祖母喪,詔令居家修書。卒喪,同知太常禮院。
- 5.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石中立薨,子繼死,無他子。其孫祖仁疑所服,下禮官議。敏求謂宜為服三年,當解官,斬衰。同僚援據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議,遂定為令。加集賢校理。從宋庠闢,通判西京。為羣牧度支判官。墜馬傷足,出知亳州。治平中,召為仁宗實錄檢討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太常寺。
- 6.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英宗在殯,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為大行未發引,不可。逾年,又有言者。敏求言宗室義服,服降而練,可嫁娶矣。坐前後議異,貶秩知絳州。王珪、範鎮乞留之,使成實錄。神宗曰:「典禮,國之所重,而誤謬如是,安得無責。」然敏求議初不誤,曾公亮惡禮院劉瑾附敏求為説,故因是去之。是歲,即詔還。
- 7. 周至名寺:湧泉寺的歷史傳説 .東方新聞[引用日期2019-01-10]
- 8.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王安石惡呂公著,誣其言韓琦欲因人心,如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之惡,出之潁州。敏求當草制,安石諭旨使明著罪狀,敏求但言敷陳失實。安石怒白於帝,命陳昇之改其語,敏求請解職,未聽
- 9.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會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敏求封還詞頭,遂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奉朝請。策試賢良方正,孔文仲對語切直,擢寘優等,安石愈怒,罷文仲。人為敏求懼,帝獨全護之,除史館修撰、集賢院學士。
- 10.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鄧潤甫為帝言:「比羣臣多尚告訐,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士,以變薄俗。」乃加敏求龍圖閣直學士,命修兩朝正史。
- 11. 《宋諫議敏求墓誌銘》:元豐二年四月甲辰,龍圖閣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提舉醴泉觀公事宋公終於位
- 12.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元豐二年,卒,年六十一。特贈禮部侍郎。
- 13. 《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傳第五十》:敏求家藏書三萬卷,皆略誦習,熟於朝廷典故,士大夫疑議,必就正焉。補唐武宗以下六世實錄百四十八卷,它所著書甚多,學者多諮之。嘗建言:「河北、陝西、河東舉子,性朴茂,而辭藻不工,故登第者少。請令轉運使擇薦有行藝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材參用,而士有可進之路。又州郡有學舍而無學官,故士輕去鄉里以求師,請置學官。」後頗施行之。
- 14. 作為藏書家的宋敏求 .道客巴巴.2006-11[引用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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