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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徽

鎖定
李嗣徽,生卒年不詳,原名李墦,隴西郡王李用和孫子,李璋第十一子,宋仁宗表侄。官供備庫使、皇城使、榮州刺史。 [1] 
宋神宗熙寧元年四月十九日(1068年5月22日),被過繼給李瑋與兗國公主(即福康公主)為嗣子。 [1] 
別    名
李嗣徽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本    名
李墦

李嗣徽人物生平

李嗣徽原名李墦,是駙馬都尉李瑋長兄李璋的第十一子,因李瑋與兗國公主不協,二人無子,宋神宗熙寧元年四月十九日(1068年5月22日),李瑋上奏請求神宗將侄子李墦過繼給自己為嗣,宋神宗同意此奏請,詔李墦為供備庫副使,並賜李墦改名為李嗣徽。由此,李嗣徽正式成為李瑋與兗國公主的嗣子。 [1]  [8] 
熙寧三年正月九日(1070年2月22日),楚國大長公主(即兗國公主)去世,追贈為秦國莊孝大長公主,大長公主去世前留下遺表,希望宋神宗將自己的嗣子李嗣徽由供備庫副使升為供備庫使,宋神宗下詔同意公主的遺表請求。 [3-4] 
元豐二年六月二十日(1079年7月21日),李嗣徽因是秦國莊孝大長公主(即兗國公主)之子,為使大長公主後代顯貴,特加皇城使李嗣徽為榮州刺史。 [2] 
另外,據《宋會要輯稿》,李瑋有一子名為李承徽,與兗國公主十妹慶壽公主第三女信都郡主錢氏議親,未知李嗣徽與李承徽是否為同一人。 [12-13] 

李嗣徽人際關係

親屬關係
姓名
簡介
高祖父母
李延嗣
登進士乙科,官至金華縣主簿。贈光祿少卿,追封太師中書令、尚書令,吳國公。 [10]  [11] 
汪氏
贈新安縣太君,後追封陳國太夫人。 [10]  [11] 
曾祖父母
李仁德
進士,三班奉職,官至左班殿直。贈崇州防禦使,後又追封太師、中書令、尚書令,秦國公。 [10]  [11] 
章氏(一説為董氏)
贈高平縣太君,後追封楚國太夫人,章懿皇后與李用和生母。 [10]  [11] 
祖父
官至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侍中。贈太師、中書令、隴西郡王,諡號“恭僖”。 [5] 
生父
字公明,官至武城軍節度、殿前都指揮使,追贈太尉,諡曰“良惠”。 [6] 
嗣父母
兗國公主(福康公主),駙馬都尉,官至建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追贈太師、中書令。 [1]  [7] 
趙氏
福康公主,宋仁宗長女。也是李瑋表侄女。 [8]  [9] 

李嗣徽人物評價

宋神宗:皇城使李嗣徽為莊孝之子,而能守官自立。 [2] 
參考資料
  • 1.    《宋會要輯稿·帝系八》:神宗熙寧元年四月十九日,李瑋請以兄奉寧節度使璋第十一子墦為嗣。詔以為供備庫副使,賜名嗣徽。——經換算可知熙寧元年四月十九日對應的陽曆日期為5月22日
  • 2.    《宋會要輯稿·帝系八》:元豐二年六月二十日,詔:「大長公主下降而薨故者,其子往往已領遙郡,惟秦國莊孝大長公主之後未有顯者。皇城使李嗣徽為莊孝之子,而能守官自立,可特加榮州刺史。」——經換算可知元豐二年六月二十日對應的陽曆日期為7月21日
  • 3.    《蘇魏公文集·卷三十三》:《秦國荘孝大長公主遺表長男供備庫副使李嗣徽可供備庫使》:勅具官某:朕惇睦懿親,愴仁姑之早世,周旋防典,鑑遺牘之所陳,眷言世嗣之遘兇,方倚居廬而茹痛,特越從於朝序,俾擢正於使名,念往撫存,宜體國章之厚,慎終追遠,益思家事之承,只服訓辭,勉遵禮式,可。
  • 4.    《宋會要輯稿·帝系八》:三年正月九日,楚國大長公主薨,帝對輔臣涕泣曰:「公主事神宗至孝。」命諡曰莊孝,仍罷上元朝謁及御樓作樂,命輔臣分詣諸神御殿燒香。——經換算熙寧三年正月九日對應的陽曆日期為2月22日
  • 5.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傳第二百二十三》:李用和,字審禮,章懿皇太后弟也。少窮困,居京師鑿紙錢為業,劉美求用和於民間,奏為三班奉職。累遷右侍禁、閤門祗候、權提點在京倉草場、考城縣兵馬都監。太后崩,詔赴喪。既葬,遷禮賓副使,領八作司。遷禮賓使,同領皇城司。遷崇儀使、賀州刺史。改葬太后於永安,領捧日、天武兵護梓宮。明年春,又詔乘傳行太后陵。還,授寧州刺史。歷遷澤州團練、慶州防禦、鄜州觀察使。既而擢殿前都虞候、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未行,拜永清軍節度觀察留後,改真定府、定州路。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入,而用和悉用為軍費。歷侍衞親軍步軍馬軍副都指揮使,拜建武軍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以老乞罷軍職,拜宣徽北院使。逾月,改彰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靈宮使。以疾告,仁宗臨問,賜銀飾肩輿,進兼侍中。初,未有居第,詔寓館芳林園,用和固辭,又假以惠寧坊之官第。病革,帝入見卧內,擢其次子珣為閤門使,賜所居第,並日給官舍僦錢五千。既卒,帝哭之慟,贈太師、中書令、隴西郡王,輟朝五日,制服禁中,諡「恭僖」,帝撰神道碑,書曰「親賢之碑」。其妻卒,亦輟朝成服。初,仁宗以太后不逮養,故外家褒寵特厚。用和列位將相,能小心靜默,推遠權勢,論者以此稱之。
  • 6.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傳第二百二十三》:璋,字公明,以章懿皇后恩,補三班借職,積官為天平軍節度觀察留後,知澶州。護塞商胡,會河漲,訛言水且至,璋據廳事自若,人心乃安,河亦不溢。徙曹州觀察使,累遷武勝軍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仁宗書「忠孝李璋」字並秘書賜之。宴近臣羣玉殿,酒半,命大盞二,飲韓琦及璋,如有所屬。帝崩,執政欲增京城甲士,璋曰:「例出累代,不宜輒易。」時禁衞相告乾興故事,內給食物中有金,既而果賜食,眾視食中,璋曰:「天子未臨政已優賞,汝何功復云云,敢喧者斬!」 眾乃定。以武成軍節度使知鄆州。京東盜白日殺縣令,略人道中,璋信賞罰擒捕,盜為衰止。歲大雨水,競以船筏邀利,多溺死者,璋一切籍之,約所勝載如黃河法。發卒城州西關,調夫修路數十里,夾道植柳,人指為「李公柳」。知鄧州,坐失舉,改節振武軍,知郢州。還朝,道卒,年五十三。贈太尉,諡曰「良惠」。弟瑋、珣。
  • 7.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傳第二百二十三》:瑋,選尚兗國公主,積官濮州團練使。以樸陋與主不協,所生母又忤主意,主入訴禁中,瑋皇恐自劾,坐罰金。後數年,終不協,主還宮。瑋自安州觀察使降建州,落駙馬都尉,知衞州。未幾,主徙封岐國,復瑋都尉。主薨,以奉主亡狀,貶郴州團練使、陳州安置。遇赦還京師,至建武軍節度使、 檢校太師,卒。哲宗臨奠,哭之,贈太師、中書令。
  • 8.    《李郡王墓誌銘》:生男子九,曰璋、珣、琚、琦、瑊、瑋、球、瑛、某。璋為眉州刺史兼防禦使,領龍神衞四廂,都指揮使,珣即前拜閣門使者,琚、琦、瑊、球皆任內殿,承製崇班,瑋為濱州刺史。初,上欲與王世為甥舅,故詔瑋尚福康公主,主待年,瑋前拜駙馬都尉,瑛為東都供奉官,早夭,贈如京師某州刺史。
  • 9.    《長蘆長老一公塔銘》:其世實出章懿太后家,彰信軍莭度使、太師,襄陽郡王李用和公之玄孫也,而襄陽王生子曰璋,武城軍節度、殿前都指揮使,曰瑋,尚充國公主,為駙馬都尉,曰瑊,宮院使,贈金吾衞大將軍,師之曾祖也......師諱法一,字貫道,開封府祥符縣人。祖儼,朝奉大夫,父某,某官......年十七,試太學為諸生,被服詩書,侃侃然寒士,從其翁仕淮南太守,公欲任以官,不就,請詣長蘆,事慈覺熙公為比丘。
  • 10.    《李郡王墓誌銘》:王字審禮,系出隴西,遠祖徙餘杭,既又來京師,故今土著始為開封人。曾祖諱應已,隱不自名,曾妣曰沈夫人,祖諱延嗣,舉進士乙科,終金華主簿,祖妣曰汪夫人,考諱仁德,以進士試,有司數詘,晚乃選為三班奉職,終左班殿直,妣曰章夫人,惟夫人克生元女,嬪帝誕聖,柔風順教,佐治六宮,終享大號,祔主廟祏,是為章懿皇后,前後延賁三世,並以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告第,以舒邢魏為三公國,吳陳楚為三太夫人國,廞鈿刻章,羅照窀塗,王即後母弟。
  • 11.    《宋會要輯稿·儀制一二》:(天聖)十年三月四日,詔贈宸妃曾祖進士李應已光祿少卿,曾祖母沈氏吳興縣太君,祖婺州金華縣主簿延嗣光祿少卿,祖母汪氏新安縣太君,父左班殿直仁德崇州防禦使,母董氏高平太君。
  • 12.    《宋會要·帝系八·公主》:二十四日,詔:‘秦、魏國大長公主第三女錢氏,已與故李瑋男承徽議親,特封信都郡主。所有請給、祗應人並添賜生料、細食等,並依長女宜春郡主例施行。
  • 13.    《宋史·卷二百四十八·列傳第七·公主》:秦、魯國賢穆明懿大長公主,仁宗皇帝第十女也。母曰周貴妃。嘉祐五年,封慶壽,進惠國。治平四年,進許國大長公主。下嫁吳越忠懿王之曾孫、右領軍衞大將軍錢景臻。改韓、周燕國。徽宗朝,進秦、魏兩國。政和三年,更封令德景行大長帝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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