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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果

鎖定
李力果(1907~1959)原名子常,又名烈飛。陝西米脂人。李鼎銘次子。 [1]  1926年在陝北聯合縣立榆林中學讀書時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次年隨第十九軍高桂滋部參加“二次北伐”,兵敗河南,轉駐皖北休整,在太和縣轉為中共黨員。 [2] 
1959年5月13日病逝於北京。
中文名
李力果
別    名
子常,烈飛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07年
逝世日期
1959年5月13日
出生地
陝西米脂

李力果人物生平

李力果早期經歷

1923年入榆林中學 [3] 
1924年協助劉志丹主持學生自治會。 [3] 
1926年11月加入共青團。 [3] 
1927年春隨魏野疇到安徽阜陽進行革命活動,3月在太和縣轉為共產黨員。 [3] 
1928年初,高部改為第四十七軍開始“清黨”,李被亦駐皖北休整的第十軍楊虎城部政治部主任魏野疇安排到十軍,並任中共皖北臨時特委委員,同臨時特委書記魏野疇,委員高望東、胡英初蔡甲午等共同領導了皖北地區的革命鬥爭。在同年4月的阜陽暴動中,李負責組織行流集、王官集和插花地區赤衞隊及農民協會的工作。暴動後,4月9日成立皖北蘇維埃政府和工農革命軍,李任皖北蘇維埃政府副主席。 [1] 
阜陽暴動失敗後,李奉命赴上海向中共中央彙報,但未找到中央領導機關,遂轉往北平。經在北大讀書、時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員的同鄉杜潤滋介紹,在北平市委工作。
1929年初回陝北,10月任中共陝北特委委員,負責宣傳工作。
1930年後,因遭警方驅逐,又赴北平。
1931年初被中共河北省委任命為省軍委委員,到天津負責鋤奸鬥爭。同年3月被警方逮捕,因無證據不久即被釋放,調往北平,參加中共東城區委工作。春夏之交,中共河北省委書記和省委軍委書記先後被捕叛變,李和省委、市委一批骨幹被出賣,李被判以無期徒刑,關押在北平軍人反省分院(即草嵐子監獄)。 [2]  在獄中,李堅貞不渝,鬥志不懈。獄中中共支部發動絕食鬥爭,李雖病情加重,但仍與難友們一樣堅持了七天,迫使敵人答應了條件。
1936年,中共中央決定營救草嵐子監獄的中共黨員,李也履行了出獄手續。
1937年初,被中共中央北方局派赴山西,擔任中共山西公開工作委員會委員、犧牲救國同盟會組織訓練委員會負責人。 在同年9月召開的犧盟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 被選為執行委員, 任組織部部長。 [2] 
1939年7月任獨立第七旅政治部主任。 [4]  1939年冬,閻錫山發動“十二月事變”,與共產黨反目成仇,力果在賀龍師長指揮下,作針鋒相對鬥爭。新軍四縱隊併入八路軍120師後他任師黨委組織部長。 [3] 
1940年2月任決死隊第四縱隊副縱隊長,同年春至1942年10月任第四縱隊政治委員、政治部主任、軍政委員會成員。1940年至1941年擔任八路軍第一二○師政治部組織部部長。 [4] 
1942年赴延安人中央黨校學習,參加整風運動。同年8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友軍工作委員會委員。 [4] 
1943年任陝甘寧晉綏聯防司令部秘書長。 [4] 

李力果解放戰爭時期

抗日戰爭勝利後,李奉調赴東北
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綏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4] 
1945年11月任中共遼寧省分委員會委員、中共遼東省委遼寧分委員會委員兼本溪市委書記。
1947年5月調中共中央東北局,任蔣佔區城工部副部長。
1948年春任中共遼南省委委員,8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委員。
1949年1月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建立中共瀋陽市委。 [2]  6月,李調任瀋陽市委第二副書記,為東北地區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作出了貢獻。

李力果新中國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調任中共唐山市委書記。
1950年,調任中共唐山市委書記、代市長,河北省委委員,辛勤籌劃該市經濟建設。 [3] 
1956年10月調北京,任國務院第一機械工業部副部長。
1959年5月13日病逝於北京。

李力果人際關係

父親:李鼎銘 [4]  ,原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
妻子:王仲逸 [5] 
大哥:李振三 [5]  ,中醫醫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