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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冰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鎖定
朱冰,女,現任同濟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同濟大學教務委員會委員。
中文名
朱冰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
職    業
教師
代表作品
《公用領域私權理念的比較視角》
性    別
學    位
博士
研究方向
民商法,財產法
執教地點
同濟大學法學院

朱冰人物經歷

2008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
2012年-2013年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學者。
2014年入選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

朱冰主講課程

法學本科:《民法總論》、《物權法》、《建築法》、《外國民商法》。
法學研究生:《民法專題》、《物權法》。

朱冰研究方向

民商法、 財產法。
研究領域財產法,重點關注土地與房產、建築與規劃、自然資源領域的立法和實踐問題。

朱冰主要貢獻

項目類(主要有代表性的項目)
2009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公用事業改革中的法律問題研究》
2010年主持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課題: 《法學視野中的公共住房——公共住房法律制度研究》
2014年主持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項目:《城市社區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1] 
著作類
《公用物法律問題研究───以公用事業市場化為背景》,入選上海市第十二次社會科學著作出版文庫,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公共住房法律調控機制研究》,入選同濟人文社科叢書,同濟大學出版社2014 [1] 
論文類
《公用資源的私權法律機制構想》,《法律科學》(核心),2009(9)
《公用事業市場化的民法觀察》,《政治與法律》(核心),2008(3)
《私房使用管理的法制路徑》,《南京大學法律評論》(核心),2011(春季卷),人大複印資料D413《經濟法、勞動法學》2011(9)全文轉載。
《物業管理困境的成因及破解》,《城市問題》(核心),2012(11)。
《自然資源物權化的邏輯基礎——資源與物的比較分析》,《資源科學》(核心),2012(10)
《中美自然資源物權工具的比較研究》,《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核心),2015年(3)
《論自然資源物權構造的理論困境》,《同濟大學學報》(核心),2014(3)。
《公共物問題的法律初探》,《貴州社會科學》(核心),2007(8)
《房屋管理的法學分析》,《同濟大學學報(哲社版)》(核心),2010(12) [1] 
參考資料
  • 1.    4  .4[引用日期20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