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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三太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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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三太子案是指以明朝皇族後裔為名義而反清復明的事件,以故國旗號,擁立朱明後裔,起兵對抗朝廷,是不少起義者在明清鼎革之際所反對清朝的一種手段。康熙年間歷史上真實的“朱三太子”案件卻有十起之多。 [1] 
中文名
朱三太子案
外文名
Prince Zhu the Third
所屬朝代
清朝
發生時期
康熙年間
記載書籍
清實錄》、《東華錄
主要事件
反清復明

朱三太子案事件背景

明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明朝末代皇帝崇禎帝朱由檢在煤山壽皇亭旁自縊而死,時年33歲。前夜周皇后坤寧宮懸樑自盡,崇禎揮劍殺死了幼女昭仁公主,長女長平公主右手被斬斷昏死過去。袁貴妃自縊的時候繩索斷裂,崇禎衝上去補了三劍。隨後崇禎命心腹太監將三位皇子喬裝改扮送出宮去。 [1]  [5] 
三月十九日上午大順軍進入紫禁城,圍繞崇禎帝的下落,城內謠言紛起,直到二十二日,才在煤山發現了崇禎的屍體。權將軍劉宗敏命人把崇禎夫婦的屍體一起陳放在東華門外,強令京師百姓觀看,以正視聽。
崇禎的屍身以發覆面,一隻腳赤足,衣衫零亂,屍臭四溢,狀況慘不忍睹。陳列三日後,明朝兵部主事劉養貞將二人葬於昌平銀泉山田貴妃的墓中。雖是亡國之君,卻少不得有一番蓋棺定論,大順政權在《永昌元年詔書》中評價道“君非甚暗”。四月三十日,大順軍退出,五月初二日,清攝政王多爾袞率軍佔領了無人管理的北京。 [1]  [5] 
清朝在北京定都後,明朝皇室後裔和遺民相繼建立了弘光隆武、魯監國、紹武永曆等割據政權。明朝有這些抗清的旗幟,自然不必再去尋找遁跡民間的皇子。直到1662年南明永曆帝被吳三桂殺死,南明最後一個割據政權滅亡,清朝也進入了康熙時代,思念明朝的人才打出“朱三太子”的旗幟,所謂朱三太子僅是清康熙年間的人懷念明朝後代的一種通稱,不一定確指是誰,稱朱三太子乃是因為崇禎末年見存的皇子有太子、定王、永王三人。根據《清實錄》、《東華錄》等書記載,康熙朝破獲和朱三太子有關的案件就有多次。
例如康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楊起隆以“朱三太子”名義在京城糾眾反清,並建廣德年號,但旋即失敗。失敗後,楊潛逃。直到康熙十九年在陝西漢中、興安一帶又有一個自稱朱三太子的人,秘密進行反清活動。但清廷並未能將該人捕獲。
康熙十六年三月二十日夜,漳州人蔡寅打着“朱三太子”的旗號,率“白頭軍”數萬人起事,然後活動於南靖、長泰、同安等縣山谷間。
康熙十六年六月河南柘城有人詐稱明皇子起事。
康熙十八年八月受命平定三藩的定遠平寇大將軍、安親王嶽樂在湖南武岡州楓木嶺俘獲了傳説中的明太子,十二月嶽樂奉旨將明太子解送京師,加以殺害。
康熙三十八年,康熙帝南巡從杭州歸途經過南京謁明孝陵後,諭大學士等:“訪察明代後裔,授以職銜,俾其世守祀事。”這是公開物色明後裔,授一官職的開始。順治年間,清兵全力對付明朝殘餘勢力,無暇顧及逃匿民間的皇子,康熙年間,部分明朝遺民以及部分別有用心者不斷以“朱三太子”名義起事,清廷也開始加緊物色。所以當時康熙這樣的上諭,無非是使海內聞風,或有自投羅網的明裔,誘之以利翦除。因此諸臣奉諭後,隔五個月才復奏:“明亡已久,子孫湮沒無聞,今雖查訪,亦難得實。”後來康熙三次南巡,皆祭明孝陵,但再也不提訪察和授職一事了。
康熙四十四年前後,江蘇太倉一念和尚和浙江大嵐山張念一、張念二等又以“朱三太子”名義打出反清復明的旗號起事,分別活動於江蘇太倉
康熙十八年(1678),陝西漢中、興安一帶有人自稱“朱三太子”起兵抗清,後被撫遠大將軍圖海擊敗逮捕。此人自稱楊起隆,經楊起隆家人及其同夥辨認,得知此人曾是楊起隆部下,知道事情原由,因此借“朱三太子”之名謀劃造反。康熙十九年(1690),假楊起隆被押往北京處死。
康熙三十八年(1698),江南金和尚擁立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為“朱三太子”,聚眾太湖,密謀在康熙南巡時將其劫持,關鍵時刻由於發炮不鳴,最後雙雙被捕伏誅。
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一月,江蘇太倉州與浙江四明山幾乎同時暴動,且首領都以“朱三太子”為號召,因此引起了康熙的特別重視。他一邊親自批閲奏摺,部署追捕方案;一邊派人喬裝打扮,細訪賊人老巢;並特別強調一定要立即緝捕所有涉案人員,與現獲賊犯一併審結。

朱三太子案楊起隆案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十二月與黃吉、陳益聯絡北京附近一些反清義士密謀反清復明,組織“中興官兵”,自稱“朱慈炯”,為明朝“朱三太子”,改年號為“廣德”。後遭納蘭明珠、圖海等率兵鎮壓,失敗逃走,黃吉與陳益被殺。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在陝西鳳翔被圖海逮捕,送回北京處死。 [3] 

朱三太子案王士元案

朱三太子案記載

《清稗類鈔》的“朱三太子案”原文:
張先生者,初不知其何許人也。康熙癸亥春,蓬萊李力遠晤之於路氏筵次,見其丰標秀整,議論風生,因私詢其從來,主人曰:“先生姓張,字潛齋,浙中名士也。學淵博,且工手談,精音律,今為張氏西席,特邀之與會飲春酒耳。”是日賓朋雜沓,張與李情意殷殷,若素相識。越二日,投刺謁李,以綾質詩扇為贈,自是為文字之交者半載餘。一日,張忽過李,言欲附舟南行,來告別,家有數口,米薪悉出自居停,但月須錢千文為蔬菜資。李唯唯,乃按月遣送,如是者又半載餘。乙丑,李赴春闈,旋歸,知張已攜眷南旋矣,自此不相問者十餘年。丙子,李任饒陽縣令,兼署平山,會噶爾丹叛,李措辦軍需,日無寧晷。張至饒訪李,李無暇與談,匆匆贐之。 [2] 
丙戌季冬,李解任家居,張偕二子至,曰:“江左連歲水荒,不得已,就食山左弟子張岱霖家,今請求薦一館以餬口。”李曰:“歲暮矣,他家來歲之館,久已聘定。予有孫數人,皆童蒙,幸為不屑之教可乎?”張曰:“善。”因留居焉。亦時至岱霖家,旬日即旋。戊子初夏,四月初三日,李方與張弈,忽有營兵官役捕張之父子及李去。解至省城,撫軍坐後堂,藩臬列左右,旁無一役。先問李曰:“爾讀書為官,當知理法,何窩藏朱某為不軌事?”李曰:“予僅知讀書,門外之事,亦不與聞,不知誰為朱某,予從不敢作犯法事。”撫軍曰:“汝家塾師為誰?”李曰:“塾師為張用觀,南方人,二十年前,在東平州張家設帳,曾識之。前年十二月,其父子來吾家,諄言尋館度日,予有孫數人,乃令從之讀書。朱之不法事,實不知也。”撫軍曰:“彼在南方姓王,山東姓張,汝不知乎?”李曰:“不知。”又喚張父子至,問曰:“汝何人?”曰:“吾乃先朝皇子朱慈煥,原封定王,事至今日,不得不説實情。”又問曰:“汝何以在浙?”曰:“崇禎末年,流賊圍京城,先皇將吾交王內官,匿民間。城破,王獻之闖賊,闖又交杜將軍。未幾,吳三桂與大兵殺敗流賊,各自奔逸,賊中有一毛將軍,攜吾至河南,棄馬買牛,種地年餘。當道查捕流賊甚急,彼遂拋吾而逃。時吾年甫十三,自往南行。至鳳陽,遇老鄉紳王某者曾為先朝御史,執手悲泣,留於其家,遂改姓王,偕其子同學讀書。又數年而王病故,吾年十八九,乃渡江而南,投寺削髮。後遊浙,止一古剎,有餘姚人胡姓,亦宦裔,偶來寺,與我談經論文,大詫曰:『子才學如此,何為流於空門?』乃延至其家,改易衣帽,勸蓄髮。其室旁有小園半畝,茅屋數間,俾吾居其中,後又以女妻焉。此吾所以為浙人而曰王某也。”撫軍曰:“今有江南兩處叛案,皆稱扶爾為君,恢復明朝,爾往浙中質之。”時四月初六日也。 [2] 
當日,撫軍將口供繕寫題疏,即將張與李起解南行,騾轎四乘,解官數員,為東兗道蕭某、撫標中軍陳某、都司張某及守備千把等,率領馬步兵數百,及沿途接者,日有千人。十四日至淮安,易舟。二十二日至杭州,在貢院質審,上坐者欽差少宰穆旦,次鎮杭將軍,次兩江督,次浙閩督,次蘇撫於,次浙撫王。問張曰:“汝是王士元乎?”張曰:“吾本姓朱,名慈煥,改名王士元,是實。”又問曰:“汝既為朱,某朝廷待汝不薄,何為謀反?”曰:吾數十年來改易姓名,冀避禍耳。今上有三大恩於前朝,感戴不忘,何嘗謀反?”又問曰:“三大恩為何?”曰:“流賊亂我國家,今上誅滅流賊,與我家報仇,一也;凡我先朝子孫,從不殺害,二也;我家祖宗墳塋,今上躬行祭奠,命人灑掃,三也。況吾今年七十五歲,血氣已衰,鬚髮皆白,乃不反於三晉變亂之時,而反於清寧無事之日乎?且所謂謀反者,必佔據城池,積草屯糧,招軍買馬,打造盔甲,吾曾有一於此乎?吾因年荒米貴,在山東教讀度日,居近通衢,密邇京師,尚敢有謀反之事乎?”問官曰:“今有大嵐山叛賊張某,口稱保汝,何得強辨?”遂帶張至。時李與張同在案前,問曰:“汝認誰是朱某?”張熟視之,曰:“不認。”又問曰:“汝前供扶助朱某,今日何又不認?”張曰:“第假其名義以煽動人,實不相識。”又問李曰:“彼在汝家教讀時,亦知其姓朱乎?”李曰:“知其姓張,且不知其姓王。”又問曰:“張在汝家將二年,汝豈不知?可實言。”李曰:“彼在我家,亦西賓耳,我曾為命官,先人曾受誥封,朋友重乎,君父重乎?我縱不知輕重,也知利害。我若知情,豈不藏之深山幽谷,而乃令居我家,在官道之旁,與城市親知,飲酒作詩,人雖至愚,不至於此。”又問李曰:“汝言飲酒作詩,都是何類人?”李曰:“我尚不知,何況他人?東平汶上之士人,求其寫冊頁及扇者不止一人,大人體皇上好生之心,亦不肯波及無辜之士。況山東至浙江,隔二三千里,南方之事,何從得知?今在台下,如對天顏,不敢一字虛偽。” [2] 
至是,上坐者諭臬司曰:“朱某、李某均非強盜,可將獄神廟收拾潔淨,茶飯留心照管,委官看守。”是晚即宿獄廟。時有委員二人,一靳一陳,又有千夫長魯姓者,豪爽人也,見朱、李而深敬之,朝夕談笑,或對楸枰,或觀雜傳,聚飲歡歌,忘其身在囹圄中矣。月餘,將東平州張某解到,遂提張、李同至後堂。張已先在,審官仍六人,問李曰:“張某供稱朱某在汝署主稿,汝與朱深交,張僅有一面之識,然乎?”李曰:“凡州縣官主稿者,非刑名即錢穀,朱某隻能作詩下棋,我請其主棋稿乎,主詩稿乎?彼時皇上親征噶爾丹,我又代理平山兩縣,晝夜措辦軍需,朱某過饒,次日即行,送贐則有之,實無主稿之事。二十年前,彼曾在張家教讀,眷亦在張家,彼時我方識之。張某,汝今在公堂上,須實言,天地鬼神,庸可欺乎!”張語塞。又問朱曰:“汝識張否?”朱曰:“彼從我讀書數年,是我之學生,豈不識之?”問官遂大怒,嚴刑究訊張某。既而江南解一和尚至,太倉奸僧也,素行不端,曾鑄假印,偽造定王札符給與愚民,煽惑作亂。及提朱對證,又云不相識,惟與賊黨葉某為異姓兄弟,而又締姻盟,事犯於江寧,既被緝獲,遂解杭。 [2] 
迨部覆至,見判語云:“朱某雖無謀反之事,未嘗無謀反之心,應擬大辟以息亂階。細詢李某,堅供不知情,然在伊家捉獲,且住有年餘,説不得不知情。合以知情而不出首之例,流徙三千里。”至是,遂以簽發寧古塔定案矣。旨雲:“着穆旦多加兵丁,沿途防護,將朱某帶至京中,問明正法。”時七月十一日,將大嵐山眾犯處決,十二日登舟起解,十五日至蘇,因尚未發落太倉奸僧,又住月餘,分羈兩處。至八月二十三日,復登舟北行,至淮安,易騾轎。九月十七日入都,朱送刑部獄,李在户圈。越數日,即將牽連人百餘名,分三起充發,一寧古塔,一齊齊哈爾,李發伯都訥,朱即棄市。時朱家在餘姚,有一妻二子三女一媳,聞事發被捕,皆投綬,六命俱盡。朱某,初曰張潛齋,亦曰王士元,即世所傳朱三太子是也。 [2] 
或曰,朱三太子乃楊起隆所託名,令其黨李株等糾約滿洲各官家奴,將於元旦起事,經監生郎廷樞上書告變,聖祖密遣捕獲株等二百餘人誅之,謹言始息,起隆旋亦就獲,處以極刑。 [2] 
《清聖祖實錄》的“朱三太子案”原文
先是、奉差查審大嵐山賊吏部侍郎穆丹押解賊犯朱三、即王士元等父子六人至京、下九卿詹事科道會審。至是九卿等覆奏朱三供、伊系崇禎第四子。查崇禎第四子、已於崇禎十七年前身故。又遵旨傳喚明代老年太監、俱不認識。朱三明系假冒。朱三父子、應凌遲處死。得旨、朱三即王士元、着凌遲處死伊子朱𡋰、朱?、朱壬朱在朱坤、俱着立斬。 [4] 

朱三太子案後世考證

一起案件發生在南方的太湖,有一和尚詐稱擁立朱三太子,企圖將康熙帝玄燁遮殺在南巡中。因準備疏忽,發炮不鳴,結果悉數被捕,逮至京城,交由吏部侍郎穆丹會同九卿科道反覆審訊,查明所謂朱三太子實屬假冒,真名王士元。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初五日,按照皇帝旨意,將王士元凌遲,其五個兒子處斬,其餘人等發配寧古塔永遠充軍。《清朝野史大觀》卷三和《清聖祖實錄》均有介紹。 [6] 
又一起案件發生在山東汶上縣,有一老者長期在李來朋家裏充當私塾,循規蹈矩,卻沒能逃過清廷鷹犬的魔爪。在嚴刑拷問下,老者供認自己就是明末的定王,李自成退出北京時,將他裏脅到河南,乘虛逃亡安徽,輾轉到浙江,最後流落山東,隱姓埋名。他有六個兒子,字輩為“和”,末一字均為“土”部,正好與朱元璋《祖訓》中所規定的字輩完全吻合。其孫名鈺寶,含有“臨御寶座”之意。康熙帝審閲了全部案卷,明知此人確係崇禎帝的兒子,但殺之無名,於是硬説他是假朱三太子,重演攝政王在順治初年殺明太子的故伎。這位一生顛沛流離,沒有絲毫反清言行的75歲老翁連同其家人全部抄斬。孟森先生《明烈主殉國記》對這一起朱三太子案件作過多方位考證,確信此朱三太子為真。該文收入商鴻逵先生為孟氏編輯的《明清史論著集刊》上冊。有關此案的詳細調查材料,可參考《史料旬刊》第二期收錄的康熙四十七年直隸巡撫趙燮的奏摺。此朱三太子即定王朱慈炯 [6] 
在《清聖祖實錄》(康熙四十七年丁未條)裏,九卿向玄燁覆奏朱三太子案時説:“查崇禎第四子已於崇禎十七年前身故。”意即在明朝滅亡前永王已死。這一結論完全沒有依據。後世的史學研究者經多方考證,已弄清太子和定王的結局。明太子在1644年冬被殺,還是個剛滿15歲的少年(“北都太子案”所殺太子);定王在1708年被殺,已是個75歲的衰翁。 [6] 
關於永王的下落,據李連昌先生的研究,在遵義紅花崗區發現的《鄒氏家譜》(兩冊)載:“甲申三月,流賊陷京師,天子之寶器竟行焚燬,悲傷我崇禎帝祖以帛自縊于山亭”,“鄒元標子鄒之麟(江西吉安府泰和縣玉河街一里三銅橋人氏),保護永王潛逃來四川遵義府馬桑窩梧桐街,又,西鄉里又一甲苦竹椏學堂堡為永王避難之地。”鄒之麟保護永王下到遵義,為避難朱慈炤改姓鄒,取名鄒啓貴,鄒之鱗後返回江西原籍。從鄒啓貴(朱慈炤)已傳13代,現鄒氏分為6支,100餘户,300多人。在鄒氏內嚴格規定:鄒姓與朱姓不準通婚。鄒啓貴從京師逃出,帶有信物,其中朱慈炤玉印一枚,按長門長子相傳,後傳於遵義縣三岔河一房中,民國中期猶在,第10代鄒萬福親眼所見,並告之其子鄒代林。以上敍述基本上可以説,崇禎皇帝的後人在遵義。 [7] 
又據貴州大學歷史系教授蘭東興先生的考證:“崇禎皇帝后代在遵義”。今凡先生在“崇禎皇帝后代流落遵義考”中説:“既然永王朱慈炤在明末清初沒有死於他人之手,那麼鄒之麟護送他來到貴州就有可能。既然鄒之麟返回原籍江西,留在貴州的就只能是朱慈炤。既然鄒啓貴被其後代尊稱為入黔始祖,那麼朱慈炤和鄒啓貴就是同一個人。”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