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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辯護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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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辯護新路徑》是2019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薛火根。
中文名
有效辯護新路徑
作    者
薛火根
出版時間
2019年4月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頁    數
297 頁
ISBN
9787519732394
定    價
68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有效辯護新路徑內容簡介

《有效辯護新路徑》通過研究和梳理自己承辦過的30件案件,分別討論了程序辯護、審前辯護、案例檢索、調查取證、非法證據排除、重組涉罪現場、專家輔助人出庭、專家論證、法律適用、量刑辯護等多個方面的辯護經歷,多維度地尋找有效辯護的新路徑。

有效辯護新路徑作者簡介

薛火根,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刑事專業組負責人。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和江蘇大學。從事律師工作前,在江蘇警官學院和原江蘇省司法學校從事刑事法律、律師實務、法醫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執教10餘年。
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江蘇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省公安廳法律顧問,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院外專家,江蘇省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東南大學法學院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點睛網絡律師學院高級培訓師。
曾辦理過大量在全國範圍內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包括數起中央督辦的重大案件、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賄賂案件、企業家經濟犯罪案件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等。執業至今,每年辦理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近15件,所領導的刑事辯護團隊每年承辦刑事案件100餘件,大量無罪、減輕、從輕的辯護意見被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採納。
每年為法官、檢察官、監察官、警察、律師、法科學生及企事業單位培訓刑事法律和刑事辯護執業技能20餘場次,特別是在點睛網絡律師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刑辯高級培訓班的講課深受廣大律師學員的讚賞。在點睛網講述的《刑事辯護業務介紹及風險提示》等課程,截止2019年3月15日,累計已有111220人次參與學習,並得到廣泛好評。因在推進江蘇公、檢、法、律等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和刑事辯護專業能力提升等方面表現突出,先後被江蘇省律師協會省直分會評為“優秀先進個人”、“行業貢獻獎”,被江蘇省司法廳授予個人二等功。 [1] 

有效辯護新路徑圖書目錄

海淘般的案例檢索和專家輔助人質證助物業拆違出罪
——王貴華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無罪案
重組涉罪現場和重新鑑定還被告人清白
——張龍涉嫌故意傷害無罪案
證據比對辯無罪,蒙冤南國獲賠償
——蔣萬國涉嫌搶劫無罪案
訊問筆錄自説自記,銀行轉賬貨不對款疑罪從無
——郭海文涉嫌非法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不起訴案
經濟糾紛陷囹圄,有效辯護洗冤屈
——單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無罪案
排非動搖法官自由心證,律師團成功辯掉涉黑案
——黃雷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窩藏罪部分無罪案
審前辯護三罪去二,調查取證推翻房產估價
——陸君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部分無罪案
污點證人出庭接受質證,推翻控方供證一致指控
——金祥斌涉嫌受賄部分無罪案
單位之間拆借資金未謀私利不構罪,未經房價評估交易型受賄不成立
——王盛涉嫌挪用公款、受賄部分無罪案
生效判決巧為辯方無罪證據,證人三方核證洗去被告人冤屈
——陸志朝涉嫌貪污、受賄部分無罪案
揭開虛假債權轉讓,指控三罪實判其一
——金平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濫用職權部分無罪案
血樣矛盾否定血檢報告,一人審訊口供不得采信
——汪明涉嫌危險駕駛、妨害公務部分無罪案
律師千里取證一劍封喉,多維度辯護五罪去三
——金鋼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挪用資金、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故意銷燬會計憑證一審部分無罪和二審改判案
私卡公用賬不清,二審舉證説理改緩刑
——江鋒挪用資金二審改判緩刑案
錯誤辯護導致一審重判,重新鑑定二審“實報實銷”
——張旭東故意傷害二審改判案
刑民交叉巧抓辯點,刑期改判罰金部分撤銷
——楊新財職務侵佔、行賄二審從輕改判案
探索法益保護內核,全案無罪辯護判緩刑
——魏強濫用職權、受賄發回重審部分無罪案
深入剖析法理法益,換偶行為應否入罪
——馬小海聚眾淫亂從輕處罰案
視聽資料比對推翻證人證言,鑑定意見質證揭示有利結論
——周華中故意傷害改為過失致人死亡緩刑案
錄像筆錄對比否定關鍵事實,改變定性被告人獲最輕判決
——邵智麗共同受賄改變定性從輕處罰案
律師涉罪身陷囹圄,審前辯護改變定性
——趙秋雲職務侵佔改為偽證從輕處罰案
準確區分此罪彼罪,起訴階段改變定性
——胡俊保險詐騙辯為妨礙作證從輕處罰案
證詞物證抓疑點,強姦未遂獲緩刑
——徐兵強姦緩刑案
刑事偵查可以大膽推理,精準辯護必須小心求證
——張磊交通肇事減輕處罰案
管轄異議縮短羈押,簡易程序從輕處罰
——張健非法持有槍支緩刑案
專家輔助人質詢司法會計鑑定,控方證據存疑法庭“實報實銷”
——蔣良產受賄從輕處罰案
違反不規範的電子招投標行為應否入罪
——李小龍串通投標從輕處罰案
三被告人當庭對質動搖貪污共謀,刑民交叉疑罪從輕
——丁新彬貪污減輕處罰案
敏感案件敢辯真辯,國法政策有機運用
——許強受賄、濫用職權從輕處罰案
辯訴交流去疑罪,判例檢索顯成效
——陶清等六人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緩刑案
後 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