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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經解

(北宋崔子方著十二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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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經解》是由北宋崔子方撰寫的。
中文名
春秋經解
作    者
崔子方
〖春秋經解(崔子方)〗十二卷。
北宋崔子方撰。子方生平,詳見《春秋本例》。
子方撰此編時,王安石之説方盛行於當時,故書成以後沒能表見於世。宋室南渡以後,此書方顯,據王應麟《玉海》記載。建炎二年(1128)六月,江端友請下湖州取崔子方所著《春秋傳》藏於秘府,紹興六年(1136)八月,子方之孫若乃上之。當時朱震為翰林學士,亦有札子上請,其曰:子方獨抱遺經,閉門研究,著《春秋經解》、《本例》、《例要》三書,相為表裏,自成一家之言云雲。足見當時甚重其著作。子方於書前自序説,聖人慾以繩當世之是非,著來世之懲勸,故辭之難明者著例以見之,例不可盡,故有日月之例,有變例。慎思精考,若網在綱。全書宗旨,大抵推本經義,在自己建構的《春秋》日月本例體系內,對《左傳》、《公羊傳》、《□梁傳》三家多所糾正,其結論亦較其《春秋本例》為該洽允當,如以晉文圍鄭渭討其不全翟泉;以□伯來奔為見迫於齊;以齊侯滅萊不書名,辨《禮記》諸侯滅同姓名之誤,諸如此類,都為諸家所未發之論。雖時時拘泥於日月之例,持論不無偏頗,但條貫其總義,實足成一家之言。此書與崔氏的另外二部著作互為補充,構成了作者完整的日月本例思想體系和研究方法,在儒學發展史上,特別是在《春秋》學的研究領域,佔據着相當的地位。
原本久佚,其文被《永樂大典》收載,清修《四庫全書》,館臣自《大典》中輯出,其中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二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缺而不載,館臣乃從黃震《日鈔》及崔氏《春秋本例》補之,其他《本例》所釋有引申此書所未發,或與此書小有異同者,一併節取附錄,至於卷帙及書名,則一仍《宋史·藝文志》所著錄,以成今本。傳本有《四庫全書》本及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