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施鳯來

鎖定
施鳯來(1563年—1642年),字羽王,號存梅,明末浙江平湖人。他是平湖歷史上在封建社會科舉會考制度中,獲取功名最高之人
他在明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1607年)獲會試第一名,廷試一甲第二名,即榜眼
本    名
施鳯來
羽王
存梅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浙江平湖
出生日期
1563年
逝世日期
1642年

施鳯來人物生平

施鳯來是平湖歷史上在封建社會科舉會考制度中,獲取功名最高之人。他在明朝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獲會試第一名,廷試一甲第二名,即榜眼。授編修,積官少詹事禮部侍郎,以禮部尚書入閣。施鳯來素無節概,以和柔媚於世,依阿權勢。
施鳳來才高八斗,但由於其在當朝做官時,附媚太監魏忠賢。隨着魏忠賢權勢的壯大,滿朝文武自然對其諂媚至極,浙江巡撫潘汝楨更是首次提出要為魏忠賢建生祠,成為此舉的始作俑者。而天啓皇帝不僅親準了這一荒唐奏摺,甚至題“普德”匾為之推波助瀾。於是全國各地開始了一輪佔用耕地、推挖墳墓建生祠的熱潮。此同時,魏忠賢的稱號也發生了由上公到殿爺再到九千歲的轉變,可謂登峯造極。施鳳來也和他人一起提議為魏忠賢在全國各地建生祠(即紀念魏忠賢的祠堂),因而受到當時其它士大夫的鄙視。
天啓七年(1627年),明思宗崇禎帝即位之後,山陰監生胡煥猷劾立極、施鳳來、瑞圖、國普等,“身居揆席,漫無主持。甚至顧命之重臣,斃於詔獄;五等之爵,尚公之尊,加於閹寺;而生祠碑頌,靡所不至。律以逢奸之罪,夫復何辭?”帝為除煥猷名,下吏。立極等內不自安,各上疏求罷,帝猶優詔報之。十一月,立極乞休去,來宗道、楊景辰併入閣,鳯來為首輔。御史羅元賓復疏糾,鳳來、瑞圖俱告歸。
魏忠賢被誅之後,施鳳來落職閒住。鳳來能為曲,著有《三關記》傳奇,《曲海總目提要》敍宋楊家將故事。

施鳯來擔任官位

施鳯來的官位在明朝平湖縣誌《程志》所撰序中的的記錄是: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知制誥、經筵日講、總裁玉牒兩朝實錄。《施鳯來傳》在《平湖縣誌》葉廉鍔著,清 光緒十二年刊本,卷十五,第1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