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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鄭市統計局
鎖定
- 中文名
- 新鄭市統計局
- 總 部
- 新鄭市
- 性 質
- 市政府工作部門
新鄭市統計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優化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職責。
(三)新增文化產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民生福利監測、責任目標考評、區域經濟監測評價考核的職責。
(四)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佈的管理職責。
新鄭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鄭州市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全市統計政策和制度;組織開展全市統計工作,及時向社會公眾公佈統計資料;擬訂、實施全市統計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統計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監督管理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計算機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房屋、貿易外經、郵政、教育、衞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進行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宏觀經濟預警監測系統;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制定全市統計調查計劃;指導全市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
(八)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開展統計科學技術研究、交流、合作,負責統計資料的編輯出版工作;做好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培訓、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九)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體系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擬訂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組織開展全市責任目標考評工作,監測考核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建立以政府信用建設為先導、企業信用建設為重點、個人信用建設為基礎的社會信用體系;指導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新鄭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宣傳、檔案、印鑑管理、安全、保密、精神文明建設、人事、財務、計劃生育、工青婦、信訪、綜合治理、老幹部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體系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的建設與管理。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依法組織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做好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幹部政策及法律、法規教育工作;負責處理全市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行政複議、應訴;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三)綜合核算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鄭州市統計調查制度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標準、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依法審批、備案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負責統計數據發佈和統計新聞宣傳。
(四)農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組織全市農業和農村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一產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各鄉鎮建立和完善鄉鎮統計工作網絡;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分析。
(五)二產能源和投資科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專項調查、能源統計調查、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分析。
(六)三產社會科
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文化產業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民生福利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婦女兒童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衞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等統計調查,負責完成國家和地方確定的城鎮住户調查、物價調查;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第三產業統計基礎建設工作。
(七)普查管理科
負責國家確定的經濟普查、農業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在我市的組織實施工作,制定全市普查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基本統計單位的普查和經常性統計調查;負責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的數據彙總處理,並對各項指標數據進行分析監測評估;負責指導基層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工作。
新鄭市統計局人員編制
新鄭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新鄭市統計局其他事項
(一)新鄭市責任目標考評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其日常工作由市統計局承擔。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新鄭市統計局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新鄭市統計局現任領導
新鄭市統計局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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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鄭市統計局主要職責的通知 .新鄭市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14-12-14]
- 2. 新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鄭市統計局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新鄭市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14-12-14]
- 3. 關於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引用日期2021-09-09]
- 4. 權威發佈!新鄭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瀟湘晨報[引用日期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