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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活勞動價值一元論
鎖定
新的活勞動價值一元論的主要內容有:
第二、從事有形和無形商品場所變更的勞動是創造價值的生產性勞動。如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等部門的勞動。
第四、從事勞動力商品生產的服務勞動是創造價值的生產性勞動。除包括上述關涉人們生活的生產性部門外,還包括醫療、衞生、體育、美容、美髮、沐浴等。
程恩富教授認為,不能把整個第三產業的服務勞動都視為創造價值的生產性勞動,原因是第三產業的情況極為複雜,有多種層次和差別。比如黨、政、公、檢、法、軍等部門,雖然也是重要的社會勞動領域和服務部門,但總體上不是為市場商品交換服務的生產性勞動,因而不創造價值。
程恩富教授還指出,我們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經濟學的謬論,把一切同國內生產總值相關的活動都説成是生產勞動,因為這樣做會導致有意或無意地否定價值創造與價值分割、國比收入初次分配與再分配、以及不同類型的勞動在本質上的差異。
第三產業的勞動是否創造價值?我國學術界對此問題的回答可分為窄、中、寬三派。窄派堅持只有物質生產勞動才創造價值,第三產業的勞動屬於非物質生產勞動,不創造價值;中派則擴大了勞動價值論的適用範圍,把第三產業中為生產服務的勞動列入生產勞動範疇,屬於創造價值的勞動範圍;而寬派基本採取西方經濟學的觀點,認為第三產業的勞動都創造價值。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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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的活勞動價值一元論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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