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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課税

鎖定
收入課税是“支出課税”的對稱。按税收來源分類的一類税。指以納税人所獲各種收入為徵税對象課徵的各種税。如個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收入調節税等。收入税對一切納税人,都可以根據其收入大小予以量能課徵,但對低收入者給予一定的照顧。 [1] 
中文名
收入課税
定    義
指以納税人所獲各種收入為徵税對象課徵的各種税
如我國現行的城鄉個體工商業户所得税,對不到營業税起徵點的可以免徵所得税。其優點是調節納税人的收入直接、明顯;可選擇的税源隨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收入來源可靠、穩妥; 可加強納税人的納税觀念。缺點是由於直接減少納税人的收入,對低收入者影響較大,而且由於納税人感受税負明顯、直接,易產生逃漏税現象; 收入渠道較多,正確核定和計算應税收入額較困難。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