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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監察委員會

鎖定
揚州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中文名
揚州市監察委員會
外文名
Yangzhou municipal supervisory committee
成立時間
2018年1月10日
性    質
國家監察機關

揚州市監察委員會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揚州市監察委員會機構成立

2018年1月10日上午,揚州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1]  [9]  ,這標誌着全市監察體制改革邁出堅實步伐。
市領導謝正義張愛軍朱民陽孔令俊、李航等參加掛牌活動。市委書記、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謝正義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李航共同為揚州市監察委員會揭牌。

揚州市監察委員會現任領導

副主任、代理主任:張宏偉 [2]  [6]  [11] 
副主任:趙志宏、徐宏宇 [7] 
委  員:何巧明、高玉波、王靜、李曉燕 [3-5]  [8]  [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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