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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貨單
鎖定
- 中文名
- 提貨單
- 外文名
- DELIVERY ORDER
- 別 名
- 小提單
- 英文縮寫
- D/O
憑證介紹
雖然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貨物是以正本提單為交換條件,但在實際業務中則是由收貨人 或其代理人先向船公司在卸貨港的代理人交出正本提單,再由船公司的代理人簽發一份提貨單 給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然後再到碼頭倉庫(倉庫交貨)或船邊(船邊交貨)提取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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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簽發提貨單時,首先要認真核對提單和其他單證的內容是否相同,然後才詳細地將船名、貨物名稱、件數、質量、包裝標誌、提單號、收貨人名稱等記載在提貨單上,並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字交給收貨人到現場提貨。 若同意收貨人在船邊提貨,亦應在提貨單上註明。
提貨單的性質與提單完全不同,它只不過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令倉庫或裝卸公司向收貨 人交付貨物的憑證而已,不具備流通或其他作用。 為了慎重起見,一般都在提貨單上記有“禁止流通”(non negotiable)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