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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原理
鎖定
控制原理內容
控制原理的內容,主要有五條。
①反映計劃要求原理,指行政控制系統的設計愈能反映行政計劃的內容、步驟和特點,控制工作就越有效。行政計劃是行政控制的目的,行政控制是實現行政計劃的保證,二者的對象和時限是一致的。但每項行政計劃、任務又各不相同,因此,所設計的行政控制系統和所進行的行政控制工作,都必須按不同計劃的不同要求來設計。
②適應組織要求原理,一方面是指一個行政組織結構設計得越明確,所設計的控制系統越符合該組織結構中所有職位和職責的要求,就越有助於行政控制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是指行政控制系統必須切合行政領導者本人自身的特點。
④例外原理,指行政領導者越把主要精力集中於一些重要的例外偏差,則控制工作的效能越高,二者成正比例關係。行政領導者在進行行政控制時,必須把例外原理同控制關鍵點原理結合起來,不僅要善於尋找關鍵點,而且在找出關鍵點之後,要善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對關鍵點例外情況的控制上。
控制原理障礙
控制原理的障礙,主要有標準障礙、程序障礙和時滯障礙。
①標準障礙,指行政控制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標準,才能通過衡量找出偏差,若標準不明確,不統一,行政控制就無從談起。行政控制的標準,對公共行政來説,就是行政計劃、行政目標;對公務員來説,就是規章、制度以及各自的職位、職責等。
②程序障礙,指行政控制有一定的程序但不是一成不變的,有些在短時間內難以查清原因的偏差,為了不使偏差繼續發展,就要立即採取臨時性糾偏措施,在糾偏過程中,繼續查找原因。臨時性措施,是一種經常採用的糾偏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