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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佛教泛指支配人和事物的內部主宰者)
鎖定
我基本概念
一般分“人我”(補特伽羅)、“法我”兩種,簡稱“人、法我”。《大毗婆沙論》卷九:“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單用之“我”,一般指“人我”。《成唯識論》卷一:“我謂主宰。”據窺基《成唯識論述記》,“主宰”有二義:一有“自在力”,“如國之主,有自在故”;二有“割斷力”,“如輔宰能割斷故”。即絕對獨立自主、可任意支配一切的實體。故亦被視為永恆不變、自在任意的魂靈,亦名“神我”。《維摩詰經·入不二法門品》僧肇注:“妙主常存,我也”;又《方便品》注:“縱任有自由謂之我”;又説:“主、壽、人,是一我義,立四名也。”“我”在佛教文獻中常帶有實在性、單一性、獨自性以及永恆不變性等含義。《大涅槃經·哀嘆品》:“若法是實、是真、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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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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