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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税暫時性差異

鎖定
應納税暫時性差異所得税會計的一個概念,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税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税金額的暫時性差異。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税所得額,即在未來期間不考慮該事項影響的應納税所得額的基礎上,由於該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會進一步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税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税金額。在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產生當期,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税負債
中文名
應納税暫時性差異
外文名
Taxable temporary difference
隸    屬
所得税會計
類    型
概念

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產生機制

(一)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其計税基礎
一項資產的賬面價值代表的是企業在持續使用或最終出售該項資產時將取得的經濟利益的總額,而計税基礎代表的是一項資產在未來期間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額。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其計税基礎,該項資產未來期間產生的經濟利益不能全部税前抵扣,兩者之間的差額需要繳税,產生應納税暫時性差異。
例如,一項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為200萬元,計税基礎如果為150萬元,兩者之間的差額會造成未來期間應納税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税的增加。在其產生當期,在符合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税負債
(二)負債的賬面價值小於其計税基礎
一項負債的賬面價值為企業預計在未來期間清償該項負債時的經濟利益流出,而其計税基礎代表的是賬面價值在扣除税法規定未來期間允許税前扣除的金額之後的差額。因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税基礎不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本質上是税法規定就該項負債在未來期間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額(即與該項負債相關的費用支出在未來期間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額)。負債的賬面價值小於其計税基礎,則意味着就該項負債在未來期間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額為負數,即應在未來期間應納税所得額的基礎上調增,增加應納税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税金額,產生應納税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税負債

應納税暫時性差異會計處理

[例]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税會計處理。
2010年12月25日,甲企業購入一台價值80 000元不需要安裝的設備。該設備預計使用期限為4年,會計上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無殘值。假定税法規定應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也無殘值。甲企業每年的利潤總額均為100 000元,無其他納税調整項目,假定所得税税率為20%.一般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税會計處理,通常情況下,如果存在應納税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按照《準則》的規定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遞延所得税資產
2011年,會計上計提折舊80 000÷4=20 000(元),設備的賬面價值為80 000-20 000=60 000(元);税法上計提折舊80 000×4÷(1+2+3+4)=32 000(元),設備的計税基礎為80 000-32 000=48 000(元)。設備的賬面價值與計税基礎之間的差額60 000-48 000=12 000(元)為應納税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12 000×20%=2 400(元)。2011年,應繳企業所得税[100 000-(32000-20000)]×20%=17600(元)
借:所得税  20 000
應納税暫時性差異 應納税暫時性差異
2012年,會計上計提折舊20 000元,設備的賬面價值為40 000元;税法上計提折舊24 000元[80 000×3÷(1+2+3+4)],設備的計税基礎為24 000元(48 000-24 000)。設備的賬面價值與計税基礎之間的差額16 000元(40 000-24 000)為累計應確認的應納税暫時性差異;2012年底,應保留的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為3 200元(16 000×20%),年初餘額為2 400元,應再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800元(3 200-2 400)。2012年,應繳企業所得税19200元{[100 000-(24 000- 20 000)]×20%}。
借:所得税  20 000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19 200
遞延所得税負債  800
2013年,會計上計提折舊20 000元,設備的賬面價值為20 000元;税法上計提折舊16 000元 [80 000×2÷(1+2+3+4)],設備的計税基礎為8 000元(24 000-16 000)。設備的賬面價值與計税基礎之間的差額12 000元(20 000-8 000)為累計應確認的應納税暫時性差異,2013年底,應保留的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為2 400元(12 000×20%),年初餘額為3 200元,應轉回遞延所得税負債800元(3 200-2 400)。2013年,應繳企業所得税20 800元{[100 000+(20 000-16 000)] ×20%}.
借:所得税  20 000
遞延所得税負債  800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20 800
2014年,會計上計提折舊20 000元,設備的賬面價值為0;税法上計提折舊8 000元[80 000×l÷(1+2+3+4)],設備的計税基礎為0(8 000-8 000)。設備的賬面價值與計税基礎之間的差額為0,2014年底,應保留的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也為0,年初餘額為2 400元,應轉回遞延所得税負債2 400元。2014年,應繳企業所得税22400元{[100 000+(20000-8000)] ×20%}
借:所得税  20 000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2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