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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崗
鎖定
待崗是指等待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狀態
- 中文名
- 待崗
- 定 義
- 待崗是相對在崗而言
- 性 質
- 待崗不同於下崗
- 特 點
- 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
待崗詞語解釋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安排職工待崗,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資支付標準,但是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待崗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 1994 480號)第12條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待崗地方性規定
(2)、《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2004.01.01)津勞局[2003]440號 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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