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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煒

(湖北荊門市物資總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

鎖定
張煒,男,曾任湖北荊門市物資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6年12月21日,被開除黨籍。
中文名
張煒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職    業
荊門市物資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曾任職
湖北荊門市物資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事    件
開除黨籍

張煒人物履歷

曾任湖北荊門市物資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至2016年12月)

張煒人物事件

張煒違紀被查

2016年11月21日,據荊門市紀委消息:荊門市物資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張煒,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 

張煒開除黨籍

2016年12月21日,據荊門市紀委消息:經荊門市委批准,荊門市紀委對荊門市物資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張煒開除黨籍。
經查,張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違反組織紀律,不執行組織決定,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問題,違反議事規則擅自決定重大事項,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職工錄用、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違規取酬;違反羣眾紀律,對待羣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承發包,違規插手、干預集體資產租賃事項造成不良影響,違規安排下屬公款旅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出借資金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套取、截留、隱瞞企業收入。其中,張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職務晉升、企業出借資金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套取、截留、隱瞞企業收入的問題涉嫌犯罪。
張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荊門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荊門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煒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