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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浩

(河北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成員)

鎖定
張浩,男,漢族,1956年11月生,高陽人,1984年11月入黨,1976年8月參加工作,河北師範大學物理系物理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河北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十屆市委委員。
2016年7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中文名
張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河北高陽
出生日期
1956年11月
畢業院校
河北師範大學

張浩人物履歷

1976.08—1978.07高陽縣龍化中學教師
1978.07—1978.09高陽縣西演中學教師
1978.09—1982.07河北師範大學物理系物理專業學習
1982.07—1984.06高陽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副校長
1984.06—1984.10高陽縣舊城鄉副鄉長
1984.10—1985.11高陽縣高家莊鄉鄉長
1985.11—1988.06高陽縣高家莊鄉黨委書記
1988.06—1992.12高陽縣水利局局長
1992.12—1995.10高陽縣政府副縣長
1995.10—2000.05高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0.05—2002.03容城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1998.06—2000.06在河北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經濟專業學習結業。)
2002.03—2003.04定興縣委副書記、政協主席
2003.04—2007.05博野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5—2009.12定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12—2014.01容城縣委書記
2014.01—2014.02保定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廳級)
2014.02—2016.06河北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十屆市委委員 [1] 

張浩人物事件

張浩違紀被查

2016年1月,據河北省紀委消息:經河北省委批准,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浩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 

張浩依法逮捕

2016年6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浩(副廳級)決定逮捕。 [3] 

張浩依法雙開

2016年7月,據河北省紀委消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非法佔有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長期佔用公共財物,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經營謀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等問題已涉嫌犯罪。
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