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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憲

(宋代官吏)

鎖定
張景憲(1004年—1080年),字正國,開封府拱州(今河南睢縣)人,後遷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陽)人。因父親張師德恩蔭被任命為淮南轉運副使。山陽縣令鄭昉貪贓數額極大,他的親戚又多為顯要人物。張景憲揭發並立案查辦,把他流放到嶺外。貪污的官吏都望風引退。張景憲移任京西、京東轉運使。王逵在鄆州,專門抓住官員的短處,隨意按照他的要求索取賄賂,張景憲上奏他的罪惡,將他編管在宿州。 [1] 
元豐初年被改任為同州知州,以太中大夫去世,享年七十七歲。 [2] 
本    名
張景憲
正國
所處時代
宋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南府
出生日期
1004年
逝世日期
1080年
籍    貫
襄邑縣

張景憲人物生平

張景憲開封府拱州(今河南商丘睢縣)人,鹹平二年(999年),張景憲的祖父張去華患病,請求調任西京(今河南省洛陽),建“中隱亭”,隱居西京河南府。景德元年(1004年),張去華以工部侍郎身份致仕。景德三年(1006年),病逝於家,享年69歲。 [3] 

張景憲為政

張景憲因父親張師德的恩蔭被任命為淮南轉運副使。山陽縣令鄭昉貪贓數額極大,他的親戚又多為顯要人物。張景憲揭發並立案查辦,把他流放到嶺外。貪污的官吏都望風引退。張景憲移任京西、京東轉運使。王逵在鄆州,專門抓住官員的短處,隨意按照他的要求索取賄賂,張景憲上奏他的罪惡,將他編管在宿州。 [4] 
熙寧初年,張景憲任户部副使。韓絳修築撫寧、羅兀兩座城,宋神宗命令張景憲去視察。他剛接受詔書,就説城不能守,所以不必等到了那裏才知道。不久,撫寧淪陷。張景憲到延安,上奏説:“羅兀是遙遠的孤城,鑿井不見水,將憑藉什麼防禦?臣在路上,所見士兵勞苦百姓睏乏的情狀不止一次,請求罷去這種徒勞的工役,廢棄無用的城,嚴厲戒飭邊關將領作守備之計。朝廷叫邊州招降羌族人,給他們金帛、官爵,恐怕狡猾的羌人多詐,在出現緊急情況時可能成為敵人的內應,應當趕快停止這件事。”陝西轉運司建議,想限定半年為期讓百姓向官府交錢,而用紙幣交子兑換。張景憲説:“這辦法能在四川實行,如果實行在陝西,百姓將無法生活。”其後朝廷最終沒有實施。加官為集賢殿修撰,擔任河東都轉運使。議論的人想把河東分為東西兩路,張景憲説:“本路的土地肥沃的和貧瘠的相混雜,州縣的貧富也不同,正應該有無相通,分立兩路不利。”議論就停息了。 [5] 
張景憲被改為瀛州知州,上奏説:“近幾年多收成不好,百姓累年拖欠租税。今年剛有小豐收,而官吏督促百姓一併償還,道路上流言紛紛,這禍殃竟然比荒年更嚴重。請朝廷加以寬緩年限。”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便向下傳遞這意思。 [5] 
元豐初年,張景憲知河陽。當時朝廷正討伐西南蠻,張景憲入朝辭別宋神宗赴任,因此進言説:“小醜跳樑,大抵是邊境官吏煩擾他們的緣故。而且他們的巢穴在地形險阻的地方,如果調動軍隊遠征,萬一糧餉接繼不上,那麼我軍就要受困了。”宋神宗説:“你的話是對的,但是朝廷有不得已之處。” [6] 

張景憲病逝

第二年,張景憲被改任為同州知州,以太中大夫去世,享年七十七歲。 [2] 

張景憲人物評價

張景憲在宋仁宗時任部使者,當時吏治還比較寬,他卻多次揭發指摘他人的罪行;等到熙寧以來,官吏用法嚴急,張景憲反而用寬大的措施來補救。當新法實行時,不彈劾一人。他為官不怕權貴,不是公事不到宰相門上。對自己保持信念,對人很少稱讚。他母親死了,他一夜之間鬚髮盡白,世人以此稱道他。 [7] 

張景憲家屬成員

曾祖父:張誼 [8] 
祖父:張去華 [8] 
父親:張師德張去華第十子。 [4] 
參考資料
  • 1.    人物傳記-宋史·張景憲傳  .手機搜狐網[引用日期2019-09-08]
  • 2.    《宋史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張景憲傳》:明年,徙同州,以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
  • 3.    《宋史 列傳第六十五 張去華傳》 :在洛葺園廬,作“中隱亭”以見志。景德元年,改工部侍郎致仕。三年,卒,年六十九。
  • 4.    《宋史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張景憲傳》:張景憲,字正國,河南人。以父師德任淮南轉運副使。山陽令鄭昉贓累鉅萬,親戚多要人,景憲首案治,流之嶺外,貪吏望風引去。徙京西、東轉運使。王逵居鄆州,專持官吏短長,求請賄謝如其所欲,景憲上其惡,編置宿州。
  • 5.    《宋史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張景憲傳》:熙寧初,為户部副使。韓絳築撫寧、羅兀兩城,帝命景憲往視。始受詔,即言城不可守,固不待到而後知也。未幾,撫寧陷。至延安,景憲言:“羅兀邈然孤城鑿井無水將何以守臣在道所見師勞民困之狀非一願罷徒勞之役廢無用之城嚴飭邊將為守計今朝廷令邊郡召羌族,與之金帛、官爵,恐黠羌多詐,危急時或為內應,宜亟止之。”陝西轉運司議,欲限半歲令民悉納錢於官,而易以交子。景憲言:“此法可行於蜀耳,若施之陝西,民將無以為命。”其後卒不行。加集賢殿修撰,為河東都轉運使。議者欲分河東為兩路,景憲言:“本路地肥磽相雜,州縣貧富亦異,正宜有無相通,分之不便。”議遂寢。改知瀛州,上書言:“比歲多不登,民債逋欠。今方小稔,而官督使並償,道路流言,其禍乃甚於凶歲。願以寬假。”帝從之,仍下其事。
  • 6.    《宋史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張景憲傳》:元豐初年,知河陽。時方討西南蠻,景憲入辭,因言:“小醜跳樑,殆邊吏擾之耳。且其巢穴險阻,若動兵遠征,萬一饋餉不繼,則我師坐困矣。”帝曰:“卿言是也,然朝廷有不得已者。”
  • 7.    《宋史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張景憲傳》:景憲在仁宗朝為部使者,時吏治尚寬,而多舉刺;及熙寧以來,吏治峻急,景憲反濟以寬。方新法之行,不劾一人。居官不畏強禦,非公事不及執政之門。自負所守,於人少許可,母卒,一夕鬚髮盡白,世以此稱之。
  • 8.    《宋史 列傳第六十五 張去華傳》 :張去華,字信臣,開封襄邑人。父誼,字希賈。好學,不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