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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昕
(湖南省常寧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鎖定
- 中文名
- 張昕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湖南常寧
- 出生日期
- 1968年7月
張昕人物履歷
歷任常寧縣宜陽區團委書記,縣委辦公室幹事,縣委辦信息組副組長,縣委辦信息組長,縣委辦督查室主任、縣委縣政府正科級督查員,松柏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常寧縣政府農辦副主任,常寧市政府農辦副主任,畜牧水產局副局長,畜牧水產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江河鄉黨委書記,宜潭鄉黨委書記,宜潭鄉正科級幹部,發展和改革局局長、黨組副書記,常寧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主任、黨組書記,常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主任、黨組書記,常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中共常寧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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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昕人物事件
張昕接受調查
張昕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衡陽市委批准,衡陽市紀委監委對常寧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本單位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張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法紀,心無敬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衡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衡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昕開除黨籍處分;由衡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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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昕公開通報
2015年至2018年,張昕多次接受某私營企業主的請託,為其承攬工程項目提供幫助,事後該私營企業主多次安排張昕及家人前往江西龍虎山、三清山、廬山、景德鎮和雲南昆明、大理、瑞麗、騰衝、西雙版納等地遊玩,相關費用由該私營企業主支付。張昕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張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相關違紀違法資金予以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14年至2020年期間,張昕擔任常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其“乾女婿”崔某夥同他人開辦瀝青混凝土公司,打着張昕牌子協調解決公司選址、環評辦理、施工環境等事項,承攬瀝青工程業務。張昕不僅對此縱容默許,還在常寧市某公路建設項目中出面打招呼、提供幫助,事後收受崔某所送10萬元。張昕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張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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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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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 昕 .常寧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7-25]
- 2. 衡陽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衡陽12個縣(市)區分別選舉產生新一屆黨委、紀委領導班子 .掌上衡陽[引用日期2021-08-11]
- 3. 衡陽3名處級幹部被查 .其他.2023-01-31
- 4. 張昕被“雙開”! .清風衡陽[引用日期2023-08-02]
- 5. 常寧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昕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黨紀政務處分-清風衡陽網站 .清風衡陽[引用日期2023-08-06]
- 6. 衡陽市紀委監委最新通報! .衡陽日報.2023-09-27[引用日期2023-09-27]
- 7. 湖南通報7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 .湖南日報[引用日期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