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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成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建築勘察設計院原院長)

鎖定
張成,男,漢族,1973年9月出生,四川廣安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曾任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建築勘察設計院院長。 [1] 
2021年9月,昌都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張成開除公職處分 [2]  。10月,貢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對張成作出逮捕決定 [3] 
中文名
張成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廣安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
學位/學歷
大專

張成人物履歷

1994年07月至2002年04月,四川省林業勘察設計研究院技術員;
2002年04月至2012年03月,西藏自治區拉薩市設計院市政總工程師;
2012年03月至2014年12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勘察設計院院長(2013年6月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2014年12月至2017年07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勘察設計院院長;
2017年07月至2021年4月,西藏自治區昌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建築勘察設計院院長。
2021年4月免職。 [1] 

張成人物事件

張成違紀被查

2021年5月,昌都市建築勘察設計院院長張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昌都市監委監察調查。 [1] 

張成開除公職

2021年9月,昌都市監察委員會對昌都市建築勘察設計院原院長張成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張成喪失紀法底線,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用“小金庫”資金違規向公職人員提供宴請、贈送禮金禮品、娛樂場所消費;為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將設計項目轉包他人,並非法收受財物。
張成身為事業單位管理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昌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昌都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張成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張成依法逮捕

2021年10月,昌都市建築勘察設計院原院長張成涉嫌貪污、受賄、行賄一案,由昌都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昌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貢覺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貢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對張成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