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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

(鄒平市城鄉水務局原黨組成員、市城鄉水務發展服務中心原主任)

鎖定
張平,曾任鄒平市城鄉水務局黨組成員、市城鄉水務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2022年11月,張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張平
國    籍
中國

張平人物履歷

張平,曾任鄒平市城鄉水務局黨組成員、市城鄉水務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張平人物事件

張平接受調查

2022年8月,鄒平市城鄉水務局黨組成員、市城鄉水務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張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鄒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平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鄒平市委批准,鄒平市紀委監委對鄒平市城鄉水務局原黨組成員、市城鄉水務發展服務中心原主任張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 
經查,張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不正確履行職責,使集體資金長期處於失管狀態;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招標評審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張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鄒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鄒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平開除黨籍處分;由鄒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