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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玲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教授)

鎖定
張小玲,女,1976年1月出生,法學院教授。 [1] 
中文名
張小玲
出生日期
1976年1月
性    別

張小玲教育背景

1994年9月-2001年7月 安徽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學位
2001年9月-2004年7月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 

張小玲研究方向

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

張小玲工作經歷

2004年7月至今 任教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與犯罪學學院,兼任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 [1] 

張小玲科研情況

獨著、譯著、合(參)著10餘部,主編、參編教材10餘部,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商研究》、《政治與法律》、《中國刑事法雜誌》等刊物上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恐怖活動案件刑事訴訟程序審判中心背景下的偵訴關係研究”、“檢察機關辦案模式研究”,一般課題“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制度研究”;中國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罪數理論視野下的一事不再理原則研究”、“我國恐怖活動案件訴訟程序研究”等省部級項目。
代表性科研成果主要有:
獨著:《刑事訴訟客體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譯著:《法國刑事司法——偵查與起訴的比較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副主編:《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審判中心背景下審前偵訴關係之重塑》,《政法論壇》2016年第3期;
《論我國撤回公訴制度的功能定位》,《中國刑事法雜誌》2015年第1期;
《我國恐怖活動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探討》,《江淮論壇》2014年第6期;
《我國刑事訴訟客體再探究》,《政法論壇》2010年第1期;
《反恐法庭的比較與借鑑》,《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8年第2期;
《論偵查階段的程序分流》,《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問題與誤讀:刑事缺席審判制度質疑》,《政法論壇》2006年第3期;
《訴判同一理論與實踐之評析》,《法商研究》2006年第3期;
《檢察機關變更公訴制度初探》,《人民檢察》2006年第11期;
《論公訴撤回制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2006年第2期;
《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我國的適用》,《政治與法律》2005年第1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