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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

(律師)

鎖定
張啓,男,漢族,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16]  ,執業律師 [1]  。中國破產法論壇優秀志願者(北京市破產法學會) [19]  。研習法律、實踐十餘年。在《海南金融》 [9]  、《江南論壇》 [10]  、《西部財會》 [6]  、《常熟理工學院學報》 [18]  、《河北科技師範學院學報》 [13]  發表論文,並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複印 [14]  。在“資本市場法治網(主編劉俊海教授)”刊載文章《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分析》 [11]  。代表作《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化的正當性》(與國家開發銀行香港分行洪祥星合著) [20] 
中文名
張啓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性    別

張啓公開發表

公開出版有:《芻議小額民商事糾紛的救濟途徑—對微小權利保護體制“平民化”的研究》 [17]  ;《論銀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建構》 [6]  ;《我國農村土地信託流轉模式研究》 [7]  ;《我國社會救助工作存在問題及解決途徑》 [8]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分析》 [9]  ;《我國反壟斷法私人實施機制存在的法律問題》 [10]  等作品。

張啓專業領域

專業於刑事辯護、民商事訴訟、合同糾紛、公司治理、債權債務、建設工程等。 [16] 

張啓部分案件

(1)肖某、某有限公司等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作為被告代理人應訴,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2] 
(2)任某、某物流公司等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作為被告代理人應訴,判決駁回原告起訴 [4] 
(3)某花木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作為原告代理人,判決支持原告訴請內容 [3] 
(4)易某、吳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糾紛,作為原告代理人,判決被告支付剩餘工程款項 [5]  ;。

張啓人物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李蕊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徐孟洲教授、張啓 中國政法大學李蕊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徐孟洲教授、張啓
張啓表示:“在市場環境訊息萬變的商業時代,股權轉讓是公司運作過程中經常出現的活動。它可以為企業更換血液、重新配置資源、促進產權流動、促進公司治理。” [11]  張啓在《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化的正當性》中認為:“國際商事仲裁呈現司法化趨勢。仲裁機構的涉外仲裁活動受司法機關的監督或協助,並開始突破當事人意思自治。” [12]  張啓提出:“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行為需要社會公眾的監督和約束。信息披露能讓國有企業更加透明公開,減少信息不對稱,保障公眾知情權,提升國有企業監督制約機制。 [13]  張啓在經濟法前沿第53期發言,論述了我國農村土地的信託流轉模式。 [1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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