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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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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法語:François II de Lorraine;1572年2月27日-1632年10月14日),洛林公爵
中文名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
外文名
法語:François II de Lorraine
出生日期
1572年2月27日
逝世日期
1632年10月14日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人物生平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早年生活

弗朗索瓦是洛林公爵夏爾三世·德·洛林和法國公主克洛德的第六個孩子和第三個兒子,他最初被封為沃代蒙伯爵。1575年,克洛德公爵夫人去世,而他的舅舅法國國王亨利三世則娶了洛林分支的洛林-沃代蒙的路易絲
作為法國國王亨利二世凱瑟琳·德·美第奇的外孫,他是瓦盧瓦家族的近親,也是吉斯家族的近親。他也是巴伐利亞選帝侯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和托斯卡納大公費迪南多一世·德·美第奇的小舅子。
面對繼承人的軟弱無能,父親在1594年出使法國期間任命他為公國中將,以便與法國國王亨利四世講和。他曾一度擔任威尼斯共和國的總司令,並向托斯卡納大公的侄女瑪麗·德·美第奇(她嫁給了法國國王亨利四世)求婚未果。
回到公國後,他娶了克里斯蒂娜·德·薩爾姆,她為他帶來了薩爾姆的主權、一筆可觀的財富和六個孩子。
1606年9月至10月,他還為父親出使英國。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洛林的繼承人

1608年,夏爾三世·德·洛林去世,將公國留給長子亨利二世·德·洛林。1608年,妮科爾·德·洛林出生,她是亨利公爵的第一個可活的孩子。弗朗索瓦和他的孩子們不再是公國的繼承人。
強勢的法國國王已經在考慮把未來的洛林和巴爾德女公爵嫁給他的兒子,也就是未來的路易十三,這樣洛林就會自然而然地合法地與法國結合。1610年法王遇刺,其遺孀瑪麗·德·美第奇因弗朗索瓦覬覦她而徒勞無功,遂接任攝政王,並放棄洛林聯盟,轉投西班牙聯盟。
弗朗索瓦希望未來的女公爵能嫁給他的長子夏爾,他是男系中最接近的繼承人。
亨利二世正在考慮娶他的女兒,她已經十三歲了。他選擇了自己喜歡的,才華橫溢的安塞維爾男爵路易·德·吉斯。儘管男爵有許多才能,而且他與洛林家族有親戚關係,但公爵的選擇還是得罪了公爵家族、洛林貴族和宮廷的成員;事實上,男爵是已故紅衣主教德吉斯的通姦之子,並不是合法的王子。
1621年,沃代蒙伯爵與哥哥不和,為了向整個歐洲表示自己的不滿,沃代蒙伯爵和家人離開了公國,向皇帝請求保護。
他加入了帝國軍隊,與德意志新教徒作戰。他的長子夏爾十六歲時,在白山之戰中表現突出。
兩兄弟達成協議:公爵的女兒妮科爾·德·洛林嫁給了弗朗索瓦的兒子夏爾,而公爵的寵臣則迎娶弗朗索瓦的女兒亨利埃特,亨利埃特獲得了法爾斯堡和利克斯海姆的公國。
夏爾承諾與妮科爾一起執政,但承認他的權力是從妻子那裏得到的。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公爵

亨利二世·德·洛林於1624年7月31日去世,他沒有兒子,曾指定他的女兒妮科爾·德·洛林(嫁給弗朗索瓦的長子夏爾·德·沃代蒙)為繼承人,明確規定夏爾的權力來自他的妻子。
一個新的王朝本應因婚姻而誕生:洛林-沃代蒙家族,但繼承人卻遲遲沒有出現。
如此定義,共主的統治開始了,一個十六歲的公爵夫人和她二十歲的丈夫。年輕的君主在法令上簽字,她年輕的丈夫副署。錢幣的前景是主權者的輪廓,背景是共同製作者。
這樣的情況讓這個瀟灑的年輕人很尷尬,他不太適合做“王子妃”的工作,他更喜歡獨霸天下。他的父親弗朗索瓦決心讓他實現他的目標。
勇者的光榮勝利者勒內二世公爵的一份遺囑——日期是1506年,又是非常方便地找到的,規定公國只能傳男系(這個薩利克法,對於洛林公國來説,符合它所屬的神聖羅馬帝國的領主傳統;巴爾公國曾兩次傳女系。) 主權法院支持沃代蒙伯爵,證明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弗朗索瓦被認定為公國的真正繼承人,這損害了他的侄女。
1625年11月,弗朗索瓦·德·沃德蒙根據勒內二世的上述遺囑,要求獲得這些公國。洛林總督認為他的請求是合法的。妮科爾·德·洛林和夏爾退位,1625年11月21日弗朗索瓦·德·沃德蒙成為公爵。他離開了薩爾姆及其首府巴東維勒,在那裏,他曾支持最近皈依薩爾姆的羅興拉夫·奧通·亨利聯合伯爵的親天主教政策,前往南錫。
他利用這一點,用公爵的財政來還債。五天後,他退位,讓他的兒子成為洛林公爵夏爾四世·德·洛林。
後者利用這一點與妻子妮科爾·德·洛林分居,她是這場政治和家庭陰謀的主要受害者。他試圖讓教皇廢除他的婚姻,但徒勞無功。在論證的最後,他竟然宣稱妮科爾·德·洛林的洗禮無效,並讓給公主洗禮的神父以巫術罪判刑,活活燒死。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晚年生活

1627年失去妻子的弗朗索瓦,致力於管理沃代蒙和薩爾姆。他保護了作曲家尼古拉·西格納克,他將1630年出版的詩篇集獻給了他,也許還有他1625年出版的第三本四部曲。
1632年,他兒子的陰謀和他災難性的外交政策使強大的法國鄰居感到不安,後者讓他的軍隊入侵了這些公國。外國佔領一直持續到本世紀末,三十年戰爭的蹂躪使各公國的民眾深受其害。
同年,洛林和巴爾的前公爵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在他的巴東維勒城堡中安詳地去世,享年六十歲。他在遺囑中明確表示,自己 "從來沒有在這個世界上戴王冠的野心"。

弗朗索瓦二世·德·洛林家庭成員

儘管沒有與富有的瑪麗·德·美第奇結婚,但他還是在1597年3月12日娶了非常富有的克里斯蒂娜·德·薩爾姆,她是保羅·德·薩爾姆和瑪麗·勒維內爾·蒂利耶爾的女兒。他們有以下子女:
  • 亨利·德·洛林(Henri de Lorraine;1602年-1611年),哈通沙泰勒侯爵
  • 夏爾四世·德·洛林(Charles IV de Lorraine;1604年4月5日-1675年9月18日),洛林公爵。1621年與堂妹妮科爾·德·洛林結婚,無後代;1663年正式與貝婭特麗克絲·德·庫贊斯結婚,有後代;1665年與瑪麗-路易絲·達普勒蒙結婚,無後代
  • 亨利埃特·德·洛林(Henriette de Lorraine;1605年4月7日-1660年11月16日),1621年與法爾斯堡和利克斯海姆的路易·德·吉斯結婚,無後代
  • 尼古拉-弗朗索瓦·德·洛林(Nicolas-François de Lorraine;1609年12月6日-1670年1月25日),洛林公爵。1634年與堂妹克洛德-弗朗索瓦絲·德·洛林結婚,有後代
  • 瑪格麗特·德·洛林(Marguerite de Lorraine;1615年7月22日-1672年4月13日),1632年與奧爾良公爵加斯東·讓·巴蒂斯特結婚,有後代
  • 克里斯蒂娜·德·洛林(Christine de Lorraine;1621年-1622年)